[問題] 明天要付訂金了,有許多問題想問
我的問題很多,希望大家不吝耐心
為我們這些沒經驗的租屋族提出寶貴的建議
先感謝大家~~
1.我們的租金是15000/月
請問訂金付5000會不會很貴呢?
星期天要簽約了
他說要一次把第一個月租金跟兩個月押金都繳清
一般都是這樣嗎?
2.帶我們看屋的仲介有點...該說是不老實還是糟糕?
第一次去看屋時發現
馬桶水管因為老舊而有些微漏水,導致相鄰房間有點壁癌
他跟我們說這個是基本的、一定會修好
第二次跟另一個室友去看他也這麼說
結果都要簽約了的當天才打電話跟我們說房東說修水管的話月租要增加1000
另外他第一次看屋時並沒有跟我們說,其中兩間房間之間的牆是石灰板隔間
第二次看屋大概是看我們承租意願很高才說溜了嘴
還很堅持不是木板隔間,是石灰板隔間
雖然我們後來決定不要去介意這個牆的瑕疵
但這樣是不是感覺有點不老實?
或者說他根本不能確定房東的意思
這樣我們要怎麼在許多重要的細節上達成共識呢?
屋主是老太太、處理的是媳婦
媳婦有時候不能作主又是個問題
3.板上有許多人提到換鎖這件事
我在看屋的過程中,也曾經有房東太太根本沒通知房客就帶著我們進去
(當然這間就立刻out!)
因此我們想要換鎖,我想要在給他訂金之前確定他願意讓我們換鎖
不希望我們自己換了之後房東機機歪歪的
請問我應該如何開口比較恰當呢?
4.契約書的選用
大家是不是都直接簽房東提供的契約書呢?
或者如果有仲介的話是不是就直接簽仲介提供的契約書呢?
因為我很不想簽文具店賣的契約書
裡面擺明了就是在欺負房客
竟然還有"放棄先訴抗辯權"條款,實在是笑掉大牙
我曾經請仲介看我印的崔媽媽基金會的契約書
想說他有經驗,請他看一下裡面的條款如何
結果他非常的鄙視我這樣作,說用房東提供的文具店的契約書就好
還說大家都這樣用
我告訴他租屋講座的律師說文具店的契約都是偏袒房東,我不想用
他整個就激動起來,我至今還是不明白他到底有什麼好激動的
即使是我提出的契約,房東又不是連看的機會都沒有就一定要簽
還怕我坑他不成
雖然因為契約事件讓我們很火大
不過他房屋很符合我們的條件,後來仍然決定租這個物件
但是接下來終於還是要進到簽約這個程序了
請問大家對於契約書的選用有什麼建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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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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