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你就給錢就好啦,我們不想這麼麻煩
抱歉,本來沒打算回文的,不過這兩天看了你連續幾篇文,
有一點個人的想法想說一下,若有誤解你原意之處還請見諒。
※ 引述《dorayaki888 (外太空小叮噹)》之銘言:
: 不好意思喔,越說越亂.
: 反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啦.
: 請問一下,3月1日該收的房租,會有人4月*號才催收嗎?(只有我吧?)
您上篇文章就有大概提到您認為”房租”跟”賠償”應該算為兩碼子事,
所以您個人要3月就該收的房租,4月才要催收,嚴格來說這是您個人行為,
完全不代表這樣就是個”好房東”或是表示很好說話。
: 再者,房客沒接電話,他怎麼知道我要講什麼?
我覺得這就是個人主觀認定的問題了XD
房客主觀認定你不是要協調賠償事宜,而是要跟他催收房租,
但他們又想以房租來抵銷你該支付的賠償金額,
這種情況下,說實話是我也會選擇不接電話@@"
: 若我要通知他,要賠他一百萬,總也要約時間吧,匯款也要問他帳號吧.
: 或者是,客廳現在也還是有雜物,我要打電話詢問,有沒有東西是他的.
: 或者是,我要問他今天天氣如何??
個人認為這段就完全是你的藉口開脫之辭了XD
這世界上除了索命連環CALL外,還有一種東西叫做簡訊,
你願意花電話錢詢問對方帳號,約時間送給他們一百萬,
甚至關心今日天氣概況,卻不願意傳個3元的簡訊告知他們你的意圖@@?
: 他沒接電話,就感應到是催收房租嗎?
就像之前我有過一次搬家糾紛,對方原估價4000,最後卻收我8000,
最後鬧上網路,才又說要退我2500,說實話當時業者打電話來我也都不敢接XD
只有他傳簡訊要我給匯款帳號,我才有回應。
當然這不代表你跟不肖業者是一樣的,只是舉個例子讓你知道:
今天雙方互有帳務上的糾紛(他們欠你房租,你欠他們賠償),
又有一方明顯強勢(畢竟你是房東)時,最好是採取比較不那麼直接的方式來協調。
畢竟電話不僅浪費錢,還可能吵起來,搞不好打電話的還跟接電話的要電話費補償~"~
我想會用簡訊吵架的人應該不多才是?
: 我的徵結點純粹是...
: 一開始白天時,他說丟掉的東西是他的,我馬上說要買給他.
: 他說不用了.
嗯...我這樣解讀好了,一開始會說不用了可能是:
1.剛被丟掉東西,打擊太大,所以無法反應。
2.純粹是下意識的反應,就像走路撞到人你說聲抱歉,對方通常也會回你一句”不會”。
所以若我是丟掉他人東西的人,基本上我不會把這句”不用了”當真。
: 是說到了晚上,他再次來電,談起賠償事宜.
有些東西齁現在沒要用不代表那樣東西不重要,
我有些絕版CD也都是放在箱子當傳家寶啊,但要是那些東西不小心
被丟掉了,我想我也會相當懊悔我早上怎麼跟人家說不用賠?QQ
: 所以我才激動起來,而且才會想說,這個人怎麼前後不一.
: 白天說也不是什麼重要東西,
: 晚上說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 所以我才會覺得很不舒服.覺得對方要藉機會敲詐.
: 若照房客所說物品,大學生畢業N年後的教科書...
: 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 也是啦,不要讓人家有機會抓住你把柄.
你會覺得對方態度前後不一,有可能是事後冷靜後想跟你敲詐,
有可能是因為他們曾有積欠房租的情況發生,也就是所謂的奧房客行為,
但我還是想說:今天畢竟是你丟人家東西在先啊,冷靜且理性處理才是你
現在最該有的態度不是嗎?過多的臆測只會讓雙方更不愉快。
舉例來說:要是哪天我在路上走路眼殘不小心被車子A到腳,
對方卻回我:你那肥吱吱的金華火腿才不值得我陪你醫藥費咧!
我想...我會哭的T﹍T
東西值不值錢,貴不貴重,真的完全都是主觀啊~
雖然我的身份是別人的房客,但我不是只站在房客角度看事情。
房客欠房租,你追討這一定合理,但是要逾期一個月才追討,那是你個人行為。
你不慎丟棄房客東西,他們索賠這也是合理,但是我會認為他們應該列出希望你
賠償物品的明細,畢竟會覺得那些東西很重要,應該也能講出那些是什麼玩意兒吧?
今天雙方已經將近撕破臉,各說各話,各執一詞只會讓事情僵住,
建議你可採留紙條或是傳簡訊的方式來釋出你的善意,表達想解決事情的誠意,
若這樣對方還是消極處理,再考慮採取更強勢的手段吧!
以上是個人一點小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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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01:2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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