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報稅問題

看板rent-exp作者 (莫 )時間15年前 (2008/10/02 11:10), 編輯推噓2(209)
留言1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不好意思 因為太笨 所以爬文看了一連串下來~我還是搞不懂~我的問題到底該怎麼解決ORZ 所以想請板上的高手 幫我解決一下我的問題 因為第一次在台北租房子 租金高的嚇人 所以不得不拿來報稅 補貼一下ORZ 想請問 1.上一間租屋的租期是96年8月15號到97年9月15號 (租約只有簽到97年8月14號) 因為今年報稅的時候~契約在房東那邊 所以沒有辦法報稅 9月退租後 契約書我硬是從房東那邊拿走了 那明年報稅的時候 我還能報稅嗎?! 可以報的月份有差別嗎?! 那我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2.新一任的房東則是從97年9月1號開始簽約 時間是到98年的8月31日 契約書中未註名任何繳費的明細 (押金或是房租都未簽名表示收取) 往後的房租房東則表示需要利用轉帳或是匯款的方式繳納 且租約中第十九條 :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被房東用藍筆劃掉了 這樣我能夠拿來報稅嗎?! 又 我報稅時能用什麼當作憑證?! 另外 這份契約我是明年報稅的時候就可以使用嗎?!還是要等合約期滿才能報稅?! 不好意思 問題很多 因為真的都不懂 希望能有高手可以回答我的問題 如果有高高手 願意加我MSN回答我這個笨蛋問題的話~我會更感激的m(_.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25.124

10/02 20:59, , 1F
報稅的事宜建議直接問房東最清楚
10/02 20:59, 1F

10/02 21:00, , 2F
不過第2點看起來,似乎房東不願意讓房客報稅喔...
10/02 21:00, 2F

10/02 21:15, , 3F
又一個爛房東!退租根本沒必要把契約還給房東,這種行為根本
10/02 21:15, 3F

10/02 21:16, , 4F
於法無據而且擺明是逃漏稅!以後絕不能還契約,不然就退租前
10/02 21:16, 4F

10/02 21:17, , 5F
把契約從頭到尾完整影印一份,影印本是可以報稅的!
10/02 21:17, 5F

10/02 21:19, , 6F
至於2.劃掉,就表示沒有報稅相關約定了啊!怎不能報稅?
10/02 21:19, 6F

10/02 22:01, , 7F
1年如果房租是70000左右 報稅只能抵掉15xx左右的稅金
10/02 22:01, 7F

10/03 00:12, , 8F
聊勝於無XD ..
10/03 00:12, 8F

10/03 01:43, , 9F
我一年的房租是96000 還不包含一度5元的電費...
10/03 01:43, 9F

10/08 22:08, , 10F
那合約有特別註明扣繳憑單由房客負責的法條
10/08 22:08, 10F

10/08 22:08, , 11F
房客報稅就真的要自己付了吧??
10/08 22:08,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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