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 北市浦城街4巷5號x樓

看板rent-exp作者 (Veritas)時間16年前 (2008/09/03 13:58),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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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點:北市浦城街4巷5號X樓(師大游泳池後方第二條巷子) 聯絡方式:09286919xx 先聲明: 我在這繼續PO文的動機, 是不希望有人再吃虧. 雖然我覺得這篇文的內容 PO在rent-exp版效果不大, 而且不用多久就會被淹沒了. 同樣的錯誤一樣會重覆上演, 用不了多久的時間, 那些可惡的房東, 一樣可以將他們的房子租給後來不知情的人, 不過我還是應該要po 同時,我建議並且呼籲大家, 建立一套完整的機制. 例如, 以台大或師大學區來建立該學區的房東黑名單, 讓要在該學區找房子的人 可以先知道哪些地方是要注意的 以免同學和從南部上來的艱苦人踏到地雷, 造成金錢上的損失. 因為需要去租房子的人, 基本上多數是弱勢族群, 賺錢也不是那麼容易. 碰到那種惡劣的房東又要被剝削一次, 這實在是非常不合理. 現在, 我鄭重告訴大家:北市浦城街4巷5號x樓千萬不要租 因為那間房間很悶熱又潮濕, 在室內只要不開冷氣, 幾分鐘內人就會出汗, 我的書在那個房間才一個月, 就有嚴重發霉的情形. 冷氣機的噪音也很吵, 根本不適合讀書和睡覺. 手機也收不到, 朋友要聯絡我都打不通. 而且不知道為什麼, 地板會滲水. 更重要的是房東自私自利的態度, 房東姓名:邱信X 身分證字號:A1112142XX 手機號碼:09286919XX 他讓房客簽的契約是自己訂的, 非常不利於房客的權益. 剛開始的時候態度非常和善, 當我說出這間房間的問題, 並表達不租的意願時, 他馬上翻臉並且現出一副惡行惡狀. 似乎, 為了讓他可以有房租收, 別人都應該要忍受惡劣的生活環境, 向他租房子的人根本就是花錢買罪受. 當時, 他就一再強調雙方關係應該以合約為主 不過,當初我搬進來第一天發覺不對時, 合約我就沒有簽字交給他, 也就是他手上根本沒有我簽字的合約. 當然, 那種人還是硬要凹, 其目的就是錢, 我真的很懷疑, 他出租那間套房目的是要收租金, 還是要收房客違約的押金. 當時我就跟他講, 他如果硬要扣我押金的話, 那我就向稅捐單位檢舉他報稅不實, 讓他去繳更多的罰款, 不過, 他也只先還我一半的押金. 當七月十日我把我的東西都搬完之後, 我打電話告訴他請他作一個雙方帳務的結清, 他講說等他過來師大這邊再聯絡我, 可是他完全都沒有聯絡我. 而我可以確定他有來過師大這邊, 因為這期間他又把那張出租套房的牌子掛了出來, 直到七月十六日, 遇到他時, 遇到他時, 我跟他講是不是要將該還我的錢算一算, 他才跟我講他算一算剩下的錢只有一些. 真是莫名奇妙, 他的態度好像: 別人的錢丟到水裡面都沒關係的樣子, 一些錢就不是錢. 合約書現在還在我手上, 同時我也有照相存證, 我現在是在網咖PO文, 弄好後, 我會繼續補上相關證據和資料. 順便問一個問題. 請問一下,如果我把之前拍的照片貼到網路, 照片的內容為房東的面貌和房屋的外觀以及內部情況, 這樣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86.108

09/03 14:09, , 1F
這文章很多次了,也沒有補新的證據....怨氣很深喔
09/03 14:09, 1F

09/03 14:17, , 2F
從7月19第一PO到現在4次PO文了..怨念真的有深到 @@
09/03 14:17, 2F

09/03 14:40, , 3F
大概是怕有人租到吧~~
09/03 14:40, 3F

09/03 19:44, , 4F
但是要補上所謂的證據才有說服力阿...多po沒有用的
09/03 19:44, 4F
文章代碼(AID): #18lYUSgO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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