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我這樣會很過分嗎?

看板rent-exp作者 (水母拉拉神)時間16年前 (2008/08/29 15:38),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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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跟房客之間的恩怨不知道能不能貼這邊... 因為事情很多所以就不詳述只說重點的幾個...但是我只能說真的是心力交瘁。 我們是5個同學4男1女(我就是其中的女生) 一起合租一棟四層的透天(四樓為水塔區) 房子簽約一年 押金兩個月 房租一個月13000 水電自己繳。(房租一人2600) 平均最高一次繳的總金額是4800左右(夏季電費高,我們又是在高雄) 最少一次的金額是2800 網路簽一年(說好一起付綁兩年的電路違約金) 現在已經住半年了。 ※※※ 一開始要搬進來要簽約之前都在三的協議過,真的沒問題才要簽約 如果有問題就不簽,可以在商議...這種協議至少做了5.6遍,都有達到共識 才簽約下去的。當時都有說過,無論如何至少要把這年住滿。 房屋契約的名字是BC 網路是D 而我是找房子協議的人,所以我就沒有做任何的"名義上"的負責。 然後通通都沒簽的人就是事件主因A男。   其中因為室友A鬧過很多次紛爭(觀念問題),但是因為大家都是朋友同學 所以總是盡量溝通協商。 然而幾次紛爭下來室友A頻頻有想要搬出去的舉動。 有一次電費破萬(兩個月),他通通責怪都是別人用的害她這樣打工還要付這些錢。 這次暑假還趁著其他人不再的時候帶了三個女性朋友回來住。(完全沒告知任何人) 雖然都是睡他房間,但是三位女生的行李堆滿了別人的房間(D房)與走廊 還任意牽線到網路主機 B的房間。 供給網路給其他三個女生用(也就是說我家平白無故的多了三台電腦來用電) 因為是老舊的公寓房東的門鎖鑰匙遺失了部份,而且大家都有把值錢的東西帶回家 留著的人也會互相幫忙照顧,所以沒有想過鎖門的問題。 但是總是需要基本尊重。   以上都是我回租屋處後看到了(被我抓包了)A才跟我說明的。 A還詢問我說可不可以讓其中一個女生跟他一起住(好幫他分擔房租水電網路費) 基本上他過往鬧的事情+上面這件事情已經讓我很火,所以我婉轉的拒絕也請 他詢問其他人意見。===>當然是通通拒絕。 做很多事情都偷偷來,被抓包了就窮緊張。 帶回來的三個女生現在還在我家! 給我的理由是"只是住一下而已應該沒關係吧?" A這個人家境不是很好,平時有金錢上的困難我們其他人能幫忙的都會幫忙。 然而幾次風波下來,這次他跟我表明學長家可以讓他住不用付房租費 他想搬過去住,一來他覺得住這邊他承擔不起費用二來他覺得其他人排擠他 (惡意中傷、私自侵占、侵犯人家隱私、隨意進出別人房間,忌妒比較有錢的同學) 我想這些行為別人不排擠他對他也會有所距離。(真的沒排擠但是已經不打算跟他深交) 他跟我抱怨他家窮 他媽媽生病 他負擔不起這邊的開銷(他有在丹X漢堡打工) 他不想造成他家人的負擔,所以他想搬出去住,他不是故意要違約的。 然而他告訴我這些話的前幾天,他還跟人出去唱歌吃宵夜聚餐夜遊。 非常的天兵天真無腦完全不會考慮後果出事情只會躲起來(躲起來是他自己說的) 說他打工是為了減少家中的負擔,所以他不想跟家中的人拿錢。 還一直跟我強調他沒有後悔搬出來住。 然後他想要一走了之 這邊之後的費用他通通都不想付。 我只告訴他,你想搬出去沒人可以阻止你 因為你身上沒有背負任何的簽約 你沒有違約的風險,我也沒有。我也可以像你這樣說想搬出去就能出去, 但是經過風風雨雨我有說過半句嗎?(所有問題幾乎都是我幫他收爛攤子) 當初大家會出來一起住 是因為大家是朋友,互相相信互相負責,當初在簽約之前就已經說的清清楚楚 (前面有提) 你這樣做只是不負責任,這世界上沒有"不是故意"的這種東西。 你這樣只是讓人感覺你的不負責任與懦弱而已。 其中還有談到一些風風雨雨之間的問題就不說了... 然後他跟我說他會再考慮看看。(現在還沒答案) 他跟我打可憐牌,我心很軟的確有被動搖過。 可是...難道我要為了他的不負責任每個月我還要多支出1000塊錢左右? 我要為了他的天兵勞心勞累後還要幫他出錢? 我真的是氣到罵不出來了。 真的很想逼他改簽房屋契約讓他去承受那個責任。 -- 腐女天下 天風‧清 http://album.blog.yam.com/takuto1224 萬齋英明玉木宏 除了才華姿色沒有 其他野田ㄈㄟˋ有的我都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73.79 ※ 編輯: TAKUTO1224 來自: 61.227.73.79 (08/29 15:39)

08/29 15:54, , 1F
不過分 就當拿他的兩個月押金來抵這些費用 加上找新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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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他有點白白的,帶人回家住用的水電應該由那三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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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吧,不過建議妳他想搬就讓他搬吧,你們在找一個人進來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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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5:58, , 4F
好,以避免以後更多的問題出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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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2:15, , 5F
我想到我同學......
08/30 22:15, 5F
文章代碼(AID): #18jwU7qc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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