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困擾好久~但是不知道怎麼辦

看板rent-exp作者 (年終出清)時間16年前 (2008/04/10 19:3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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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改一下排版 這樣比較短... ※ 引述《dopre (森森小熊)》之銘言: : 我跟我好朋友的妹妹.跟男朋友合租一層大樓 : 共三個人~~~三個房間 分別是套房.雅房.合室 : 當初因為算是認識的 所以決定住在一起 : 我跟套房的價錢只差200元 這件事情跟誰說誰都說誇張!! : 然後,我搬進去沒多久 就抽到宿舍了 : 所以幾乎每天都住在宿舍 房間就放在那邊 嗯 感覺一開始就錯誤了 沒住還要放在那邊養蚊子... : 朋友的妹妹一開始還主動提出要簽訂生活公約 : 而且表示三人都要簽名 並說 這是具法律效果的喔 : 內容表示家中不建議有訪客 ㄧ個月訪客次數不得超過6人(坐坐也算) : 超過當月罰200元並且水電瓦斯網路通通多算ㄧ個人費用 應該沒有法律效果吧 不然住外面的人都訂生活公約 簽名就好了 也不會有這摩多不愉快的事情發生 有點在唬你 : 然後 他們分手了 : 當我知道時 男生已經跟我說明天就有別人會搬進他的房間 : 然後 女孩有新的男友 每天都帶回家過夜 : 但是他完全忘記生活公約這件事情?? : 感覺之前生活公約是定給我用的!! : 因為她之前跟他男友住在ㄧ起 結果現在..... : 我該怎嚜提醒他呢? 直接說阿 她都敢帶人回來了 就要承擔後果 不然你悶在心裡 ㄧ起分擔的錢可是會變多的 不曉得妳們是怎麼分攤費用的 唸書的時候也發生過類似的情況 四個同學合租公寓 但是有人沒跟我們一起住 跑去跟男友住 房租照繳 不過 水電就沒計她的 因為很少住我們這邊阿 如果你住宿舍 還要負擔合租大樓的費用的話 水電費是要跟他們計較的唷 畢竟那是變動費用 隨著人數 使用率而變動的 她講五四三的話 就說當初是怎樣說的 還簽名有法律效果呢 用她自己說的話來堵她的嘴阿 還是建議你退掉宿舍或是大樓其中ㄧ個吧 這樣很傷本耶... 可是就這樣的室友... 我不會想跟他們住 因為有點不尊重別人 套房 雅房 和室 價差 200... 誰都會想住套房的 價差太低 怪怪的訂價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20.148

05/16 21:0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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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1:07, 1F
文章代碼(AID): #17_VmwHC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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