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uanF (I miss...so much)》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租到一半房子要被查封
: 朋友住這間房子剛好快一年
: 昨天房東忽然通知
: 他們住的房子即將被查封(可能房東的經濟出狀況....)
: 房東建議他們把約打長一點
: 才有時間慢慢找房子(印象租約最大)
: 但是我朋友有疑問:
: 1)租約打長一點真的有幫助嗎
: 2)查封 那到時該不會分不清哪些是房東的東西 哪些是房客的 就一起被查封?
: 有沒有人比較懂法律 可以幫忙一下我的朋友呀
: 感恩^^"
約打長一點是指買賣不破租賃適用的情形下
如果查封人是銀行且借款是在你們的租約之前 那這就不適用
因為銀行貸款一定會要求抵押 抵押權可以排除一切在它之後的租約
建議先請出建物謄本 把他項權利那欄先看清楚 如果像我上面說的一樣
你們合約打多長都沒用 慢慢跟他拖可以 記得房租一次別繳太長
免得到時討不回來 另外這種查封都只對不動產 法院不會管房子裡面東西的
到非搬不可時記得把東西搬走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57.12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