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室友的男朋友已經來住兩星期了…

看板rent-exp作者 (真是一點耐心都沒有)時間17年前 (2007/01/03 17:32),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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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是互相的 ,你的室友簡直是自打嘴巴 什麼叫做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活型態 現在是誰的生活型態跟人家不一樣? 敢情是說住外面的都是同居男有愛吸煙加愛打電動? 我跟妳不一樣,我住的是學校宿舍 我以拳頭為後盾警告我那愛晚歸跟半夜愛吵的室友 是他先讓我睡不好要我的命的(睡不好=生不如死) 所以不要逼我殺人 我有一次半夜就很兇的嗆他 說我一定會殺人你試看看(我連刀都準備好了) 而且我查過六法全書,這種義憤殺人罪是很輕的刑,還有可能緩刑 我主張恐怖平衡,相互保證毀滅才能制止,出一張嘴永遠都沒用 當然妳一個弱女子不一定要用我這種方式 其實妳的問題已經到了可以報警處理的層次了 不用上法院,警察可以直接裁定,因為已經是現行犯了(我記得有煙害防治法) 房東不管只能用這個辦法 看妳覺得要一直跟對方長期抗戰比較好還是徹底解決比較快 ※ 引述《hyochon (鳴人流-不死的蟑螂.拼了!)》之銘言: : : P.S.好像有人問我室友正不正喔?她保守估計大概100Kg,皮膚是還不錯, : : 正不正本人不太敢妄下定論,畢竟有些人覺得胖的人很有型… : 我也覺得要不就是問問看別的房客怎麼樣一起去反應 : 不然就是搬走比較好 : 畢竟她說的也沒有錯.就是因為問過可以帶人也沒規定不可抽煙才搬來的 : 如果說妳還去請他不要抽煙或是出去抽 : 老實說在他的立場來講也蠻不公平的 : 他就是想在家一邊打電腦一邊抽煙才會選這個房子的吧~ : (我不抽煙啦.所以不是在為抽煙的人護航) : 你換新地方住的時候記得簽約時也要簽一份生活公約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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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你真的殺了對方也很難被判是因為義憤而殺人罪XD..
01/03 21:47, 1F

01/03 21:48, , 2F
麻煩六法看清楚一點在下這種接近無知的法律定論吧
01/03 21:48, 2F

01/03 21:53, , 3F
大哥 這不會是義憤殺人 小心不要觸法網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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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1:51, , 4F
管他什麼刑,反正都是要死,我寧可被槍決也不要因夜夜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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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1:53, , 5F
眠而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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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06, , 6F
你這不該當義憤殺人罪,完全不是,你搞錯了.....
01/06 12:06,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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