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警察可否要求房東開房客的門??

看板rent-exp作者 (妹妹)時間17年前 (2006/12/05 21:28),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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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21.169.31.203 : → dimer:呃,是的,如果沒有搜索票,警察是沒有權力如此.. 11/30 17:12 : → dimer:我覺得你這位房客可能有點問題, 就不要再爭押金了, 求他們快 11/30 17:13 : → dimer:搬走不要惹糾紛, 不然我怕到時候他出問題你也麻煩@@" 11/30 17:14 : 推 HitlerDis:她可以告警察沒搜索票 但是不能告你!! 12/01 16:14 : → ultramanleon:犯民法??叫他番出來看到底哪一條.. 12/05 00:11 感謝大家的意見~~ 我先寫寫目前處理的進度, 也希望大家也能藉此事吸收到更多當房東的自保方法。 基於台灣人的心態,大多是花錢了事, 但我實在是不想就這麼被他們威脅, 況且,跟我”花”再加”魯小小”的人並不是跟我租套房簽約的人, 而是一個”自稱畢業於某大學法律系”房客妹妹的人在跟我討價還價。 在當時,我確實是被對方的口氣與熊度嚇到了, 只能先口頭答應退他預繳的全部租金與押金, 隨即上BBS請教各位大大,看到各位大大的鼓勵, 我決定硬拼到底了,本來做錯事的人就不是我, 為什麼我還要被威脅......真是不甘心。 所以我去請教比較懂的法律與房東房客間問題的專家,ꄊ他說,其實我只要能再聯絡上當初叫我開門的警察, 並且查明對方是不是犯了”刑法”, 這樣我就算是在不知情,甚至沒看到搜索票的情況下讓警察進門, 對方都拿我沒輒,也就是不能以任何法條告我。 但僅限於”刑事案件”,如果對方只是犯了”民法”那麼我可能就比較會有被告的可能, 雖然為了幾千塊要冒著”莫名的風險”是件很笨的事(被報復或被告等~~) 也同意”麻煩人會帶來麻煩事”與”花錢消災”的想法, 不過,太好的房東就是會讓他們這些”惡質”房客吃的死死的, 總是要有人給他們點教訓才行....... 等處理好了,再上來跟大家分享後續的結果, 祝我幸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31.203

12/06 16:59, , 1F
一定要硬凹這錢嗎 真不懂為何有些房東愛跟房客計較
12/06 16:59, 1F

12/08 15:22, , 2F
說不定也是正牌警察和房客串通然後想要騙你的押金
12/08 15:22, 2F

12/12 01:51, , 3F
你要的應該只是想扣一個月押金而以吧 想想值得嗎?
12/12 01:51, 3F

12/27 00:01, , 4F
你的命值ㄧ個月的押金嘛??那還真不值錢...
12/27 00:01,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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