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prozac ]
討論串[資訊] 身障保險 擬禁無故拒保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ycelove時間12年前 (2012/03/15 16:14), 編輯資訊
1
0
3
內容預覽:
出處:http://ppt.cc/gnSj 中央社 – 2012年2月23日 下午8:23.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3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未來保險業. 若沒有精算上的正當理由,不可以不公平對待身心障礙者,也就是說,除非有正當理. 由,不可無故拒絕承保身心障礙者。. 金管會預告「
(還有495個字)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mkr122719時間12年前 (2012/03/15 22:07),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這是指"不能針對身心障礙者此身分做拒保" 但仍可對"危險評估做拒保". 確切修正內容 -> http://0rz.tw/XIbEX. 該網站裡有變更的前後規定 可直接看第7條第4項第3款. 這二者是有差的. 舉例來說 肢體障礙跟癌症目前應無任何醫學數據可證明二者有任何關聯. 若某保戶因肢體障礙而領有
(還有7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