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上傳明信片之相關問題???

看板postcrossing作者 (mimika)時間13年前 (2012/07/28 16:52),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 不知道這是否能在這裡討論。如有不當,或影響大家的心情,將會自D。 之前因為得知淘寶有許多盜版片的問題,上網找了一下相關資訊。 想說,不知道寄送盜版片是否違反了著作權法的規定。 (我自己是認為有,只是權利人要不要主張的問題,但這部分還沒找到確切答案) 不過,發現,有討論到將明信片翻拍或掃描, 放置在網路上是否違反著作權法之問題。 結論是(是著作權法學者的回答,可信度應該很高吧?!) 掃描市面上販賣的明信片, 放上個人的部落格或者網路相簿, 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之行為除非有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則應獲得授權。 只是實務上,還沒有人因此被控侵害著作權,但不表示著作權人不能主張權利。 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將收到的正版明信片,上傳到Postcrossing 的明信片牆, 或是放在自己的部落格中,或是寫開箱文,除了得到授權,或主張合理使用, 但主張合理使用的定義很模糊,常常是個案認定。 若是權利人想要主張權利,這樣就很容易被控告侵害著作權。 看到這裡,有一點無言,雖然我覺得權利人看Postcrossing後, 主張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畢竟明信片廠商,大多希望能被推廣商品, 只要不是有商業行為,應該不會主張權利(應該吧?!)但還是有風險存在。 這樣玩postcrossing的樂趣都消失了,還有被控告的可能性和風險。 也讓我陷入了抉擇是否應該繼續的寄送明信片? 還是繼續玩,但不要再上傳明信片圖案? 可是這不就喪失了postcrossing的初衷????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120.99 ※ 編輯: weipooh 來自: 36.224.120.99 (07/28 16:53) ※ 編輯: weipooh 來自: 36.224.120.99 (07/28 16:57) ※ 編輯: weipooh 來自: 36.224.120.99 (07/28 17:04)

07/28 19:15, , 1F
我有去問過律師耶,他的回答也是這樣。因為我看到顏忠賢
07/28 19:15, 1F

07/28 19:15, , 2F
先生的明信片旅行主義一書有問題的,這本書的明信片圖片
07/28 19:15, 2F

07/28 19:16, , 3F
不知道有無授權,所以就跑去問。不過好像沒有控告的前例
07/28 19:16, 3F
希望,沒有控告是相關人員的共識。 @ @ 這樣 才能繼續的開心的 Happy postcrossing.... 沒有上網搜尋前,真的沒有想過,將買來或收到的明信片,上傳分享, 可能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 編輯: weipooh 來自: 36.224.120.99 (07/28 23:05)
文章代碼(AID): #1G4wW-UX (postcro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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