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上傳明信片之相關問題???
大家好:
不知道這是否能在這裡討論。如有不當,或影響大家的心情,將會自D。
之前因為得知淘寶有許多盜版片的問題,上網找了一下相關資訊。
想說,不知道寄送盜版片是否違反了著作權法的規定。
(我自己是認為有,只是權利人要不要主張的問題,但這部分還沒找到確切答案)
不過,發現,有討論到將明信片翻拍或掃描,
放置在網路上是否違反著作權法之問題。
結論是(是著作權法學者的回答,可信度應該很高吧?!)
掃描市面上販賣的明信片,
放上個人的部落格或者網路相簿,
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之行為除非有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則應獲得授權。
只是實務上,還沒有人因此被控侵害著作權,但不表示著作權人不能主張權利。
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將收到的正版明信片,上傳到Postcrossing 的明信片牆,
或是放在自己的部落格中,或是寫開箱文,除了得到授權,或主張合理使用,
但主張合理使用的定義很模糊,常常是個案認定。
若是權利人想要主張權利,這樣就很容易被控告侵害著作權。
看到這裡,有一點無言,雖然我覺得權利人看Postcrossing後,
主張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畢竟明信片廠商,大多希望能被推廣商品,
只要不是有商業行為,應該不會主張權利(應該吧?!)但還是有風險存在。
這樣玩postcrossing的樂趣都消失了,還有被控告的可能性和風險。
也讓我陷入了抉擇是否應該繼續的寄送明信片?
還是繼續玩,但不要再上傳明信片圖案?
可是這不就喪失了postcrossing的初衷????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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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120.99
※ 編輯: weipooh 來自: 36.224.120.99 (07/28 16:53)
※ 編輯: weipooh 來自: 36.224.120.99 (07/28 16:57)
※ 編輯: weipooh 來自: 36.224.120.99 (07/2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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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沒有控告是相關人員的共識。 @ @
這樣 才能繼續的開心的 Happy postcrossing....
沒有上網搜尋前,真的沒有想過,將買來或收到的明信片,上傳分享,
可能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 編輯: weipooh 來自: 36.224.120.99 (07/28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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