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歐盟為何拒絕瘦肉精肉品?

看板politics作者 (祈)時間12年前 (2012/06/14 23:1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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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olkov (zzzzzz)》之銘言: : ※ 引述《stevegreat08 (鯁在喉)》之銘言: : : 「保證民意的正確性」?--選舉! : 選舉叫做保證民意的正確性?? : 可以告訴我你是看哪本書的高論? : 還是有任何教授教你的? 我查了一下維基百科,它是這樣寫的: 選舉可以被定義為被管治者的意願的一種正式表達方式, 這些表達的意願會集合并轉化為一種集體決策, 用來決定誰可以管治,包括誰可以繼續執政、誰應該下台、和誰應該取而代之。 而這段話,似乎是引用自: W.L. Miller & Martin Harrop. 1987. Elections and Voters: A Comparative Introduction. London: Macmillan. 我想選舉會被當作民意的正式表達方式, 應該就是因為,相對其他方法,選舉較能保證民意的正確性吧。 還是你覺得有更好的方式? : : 紐西蘭國會會先諮詢少數民族耶,荷蘭有社會經濟諮詢會耶, : : 德國罷工不會罷到國會上,否則早就被請出去了! : : 你拿南韓作例子,請問那個議員後來.... : 喔喔 所以呢? : 體制外的抗爭不存在? : 還是體制內反映 就足以反映民意? : 還是你的選舉萬能說? 另外,同一個條目下也提到: 一些其他學者則主張選舉至多只是民主制度裡第二重要的基礎, 他們認為法治才是最重要的。例子之一便是香港, 在主權移交中國前的大多數時期,香港都是由未經選舉的英國政府統治, 但由於穩固的法律制度而仍被視為一個自由而開放的社會。 明明有很多體制外的抗爭手段可以選, 為什麼一定要用違背立法院議事規則的手段呢? : : 對,很有趣,因為有人以為,無法得到多數就是癱瘓議事, : : 這正是民運人士與民進黨人,最喜歡的方法! : 喔喔 民進黨該消滅? 讓國民黨一個黨議事就好了 : 你可以冷靜一點嗎 至少看看憲法史 : 免得走火入魔@@ 我想防止癱瘓議事和消滅民進黨應該有著十萬八千里的距離。 先紮個稻草人,再說人走火入魔不是好的辯論方式。 : : 反映民意?還是反映在野黨意見?還是企圖非法癱瘓立法院? : : 誰是多數或執政,誰就是「正當性」!其他機制只是制衡,並不影響正當性! : : 不然, : : 總統選舉搞最少人當選啊,然後立法院投票改一黨團一票,這樣如何? : : 代議制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不完全信任民意! : : 因為,所有民主國家都會腐敗,包含民意變成民粹! : 專權腐敗最快:) : 不影響正當性是因為你已經預設了某個政黨是對 : 某一個政黨是錯的 : 然後才會講出些這麼絕對的價值判斷 : 可以的話,你可能很想組成國民黨警察隊吧:) 我想預設了某個政黨是對是你喔! 他的論述中,都是用在野黨之類表示政治地位的用詞, 從未專指某個政黨,所以套在任何政黨都是可以。 例如:今天如果國民黨是在野黨,同一論述依然適用。 還是你覺得民進黨再也拿不到政權了? : : 「保持中立」與「無知言論」是兩碼子事 : : ---------------- : : 代議制,之所以存在,就是不信任民意, : ^^^^^^^^^^^^^^^^^^^^^^^^^^^^^^^^^^^^^^ : 拜託,哪本書這麼寫的讓你這麼肯定啊= =你引一下註好嗎? The representatives form an independent ruling body (for an election period) charged with the responsibility of acting in the people's interest, but not as their proxy representatives nor necessarily always according to their wishes, but with enough authority to exercise swift and resolute initiative in the face of changing circumstances. Edmund Burke was an early proponent of these principles: Your representative owes you, not his industry only, but his judgment; and he betrays, instead of serving you, if he sacrifices it to your opinion. References: The Works of the Right Honourable Edmund Burke. Volume I. London: Henry G. Bohn. 1854. pp. 446–8. 代議制本身就是一種容許代議者違背民意的制度。 說代議制不信任民意,雖然不精確,但也沒錯。 : : 民主國家的價值在憲政,而非民意,倘若這點都搞不清楚, : : 就卻你不要談任何「代議制的功能」之類的用語.... : 我覺得你有點走火入魔了 : 看看各國憲政史,國內的憲法教科書都有略述德國與美國的憲政史 : 你看了些書,可能覺得你發現了真理 : 如果這是真理,就得接受各種角度的檢驗 : 如果你想講憲法,請把國內大家可能會看的憲法討論見解看熟 : 或許你的反擊會更漂亮,更精緻 我發現你的文章雖然不斷提到憲法教科書之類的,但卻一點料都沒有。 拿「請你去看書」這種話來妝點你的文章,並不會強化你的論點。 如果你看熟了國內大家可能會看的憲法討論見解,為什麼不在文章中分享呢? 如果只會嘴砲的話我也會阿: 「你看了國內大家可能會看的憲法討論見解,可能覺得你發現了真理。 如果這是真理,就得接受各種角度的檢驗。 如果你想講憲法,請把各派學者的憲法討論見解看熟。 或許你的反擊會更漂亮,更精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38.149

06/14 23:20, , 1F
06/14 23:20, 1F

06/15 08:39, , 2F
就永遠跳針阿
06/15 08:3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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