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遊民問題之解決措施

看板politics作者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時間12年前 (2012/01/28 18:13), 編輯推噓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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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Rock (就是這樣)》之銘言: : 一個人當然有不洗澡的自由,但別人也有不讓鼻子聞到噁心臭味的自由。當一個人選 : 擇行使自己不洗澡的權利時,別人也有權利捍衛自己的環境衛生。當一個人自主決定 : 要讓自己變得跟垃圾一樣髒的時候,就要承擔別人把他當垃圾看待的後果。 我的看法是只要你的法律是根據行為,而不是根據人就好了 例如該修法空污法之類,根據製造惡臭的處理辦法 適用工廠 餐廳 個人 .... 這樣就能解決你認為空氣被污染問題 只要不要出現什麼遊民管理法類的東西就好了 -- 民主制度就是,精英者必須說服眾人聽他的意見。 集權制度就是,眾人不必思考,眾人只要聽他的。 笨蛋懶得思考,懶得分辨哪個精英說得比較有道理 所以往往喜歡集權制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7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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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法律只能規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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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忘了說,而該行為必須照顧到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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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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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這樣的法律難逃違憲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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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律規定原本就該以行為為規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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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要從提供協助的立場來看的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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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必要從身分上著手。總之,我認為遊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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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幫助的對象,因此相關措施都是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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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特定身份的人為原則。至於被嫌髒被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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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地方那只是群體社會運作下必然發生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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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在公園中躺臥佔座椅的人,不管穿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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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曼尼還是魯賓町,都是要非難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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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傻了 如果沒有蓬首垢面 且穿著名牌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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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叫做帥氣 不會被非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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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管束條例都是違憲了,怎會有特定族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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