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真希望...台灣第八次修憲.

看板politics作者 (廣平君)時間12年前 (2012/01/27 12:29),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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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政大法學院陳惠馨教授的觀察, 大規模的修憲在西方人眼中未必等於制定新憲法: 其實從西方國家的憲政改革經驗看來,近年來,大規模修改憲法 的國家不在少數,例如瑞士就是一個例子。一九九八年瑞士將他 們使用了將近一百五十年的憲法家以大規模的修改後,施行新的 憲法。新的憲法跟舊憲法在體制上及內容上有很大的不同,不過 瑞士還是稱他們是在修憲。 -陳惠馨(2011),《法學概論(修訂十版)》,第12頁 個人補充:瑞士舊憲法是1878年所訂,現行憲法於1999年公投通過。 但也應注意,照成大法律系許育典教授的看法, 憲法基本精神必須維持不變,才算是「修憲」: 德國的憲法學者Carl Schmitt…認為憲法的條文可分為兩部 分:憲章與憲律。憲章,憲法的基本精神,不可修改;憲律,則 是憲法可修改的其他一般條文。…每部憲法的同一性即表現於基 本精神維持不變。…事實上,憲法「修改」的意思,即表示這部 憲法保持不變;如果修改後卻使憲法喪失了同一性,這就超越修 憲的概念了。因此,如果將中華民國改為中華帝國,這破壞了共 和的憲法基本精神,改變了我國憲法的同一性,在此情況下,是 一種政治上的革命,而已經不是修憲。 -許育典(2011),《憲法(修訂五版)》,第18-19頁 合而言之,若憲法的基本精神維持不變,大規模修改未必等於制憲; 若新條文中憲法的基本精神變了,就不能說是「修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5.235

01/27 18:39, , 1F
中華民國憲法有啥基本精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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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18:56, , 2F
回一樓,許育典認為是憲法第一條後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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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18:57, , 3F
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此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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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18:58, , 4F
前引書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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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02:33, , 5F
因此我舉了法國第五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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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8:57, , 6F
回stevegreat08,我沒注意到你提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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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25, , 7F
憲章與憲律的分別,其實受到很多批評
01/28 19:25, 7F

01/28 19:25, , 8F
因為很多條文是同時具備的...甚至有
01/28 19:25, 8F

01/28 19:26, , 9F
人說那是為了解釋"修憲有界限說"
01/28 19:26, 9F
文章代碼(AID): #1F8YWluj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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