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台灣的言論自由
問題在於法律對散布不實言論的罰則太輕
新聞媒體報導 甲的說法
這是新聞媒體的言論自由
因為新聞媒體不是司法單位,
它無法或無義務『完全』對甲的說法辨別真偽,
只要法律規定,當甲的說法經司法證實為偽
媒體必須用與報導甲的說法時相同的2倍或1.5倍版面及時間
說明甲的說法為偽。
媒體的版面與時間就是媒體的利益所在,唯有傷害利益
其利益時,媒體就會自動選擇要不要花錢驗證 甲的說法
是否事實。
要求不能媒體報導 甲的說法,這是侵犯媒體的言論自由
犯錯處罰則是天經地義,不是嗎?
--
民主制度就是,精英者必須說服眾人聽他的意見。
集權制度就是,眾人不必思考,眾人只要聽他的。
笨蛋懶得思考,懶得分辨哪個精英說得比較有道理
所以往往喜歡集權制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4.220
→
01/19 15:42, , 1F
01/19 15:42, 1F
→
01/19 15:45, , 2F
01/19 15:45, 2F
→
01/19 15:45, , 3F
01/19 15:45, 3F
→
01/19 15:46, , 4F
01/19 15:46, 4F
→
01/20 00:10, , 5F
01/20 00:10, 5F
→
01/20 00:19, , 6F
01/20 00:19, 6F
→
01/20 00:19, , 7F
01/20 00:19, 7F
→
01/20 00:20, , 8F
01/20 00:20, 8F
→
01/20 00:21, , 9F
01/20 00:21, 9F
→
01/20 00:22, , 10F
01/20 00:22,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