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健忘的自由時報
※ 引述《loveseeker (暖暖的鵝絨被)》之銘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28/today-life5.htm
: 自由時報今年 6月28日的一篇新聞
: 主旨是淡水、鹿港恢復舊譯名
: 標題寫「淡水、鹿港不愛漢語拼音」
: 內容分段標題寫「淡水 在馬偕之前就稱Tamsui」、「鹿港 改Lugang好像歷史中斷」
: 卻完全沒有提到這兩地的歷史慣用名
: 是在2002年由陳水扁政府強迫全國使用「通用拼音」時被硬改掉的
: 刻意製造了一種「馬英九用漢語拼音強迫兩地改譯名」的形象
: 刻意掩蓋住「國民黨政府尊重地方歷史、恢復被前政府硬改的原譯名」的真象
http://0rz.tw/LWzDi
新聞日期: 2003/05/07 發佈單位: 交通局 發佈類別: 新聞
「臺北縣轄地名路名英文統一譯寫標準」公佈使用及其重點
詳細新聞內容
臺北縣政府各部門現正積極進行指標雙語化各項工程,由於縣境內道路地名路名牌面
之設置管理單位,包含了交通部公路總局、各鄉鎮市公所與台北縣政府各單位,縣府
於近日主動邀集各單位討論統一譯寫標準,公布「臺北縣轄地名路名英文統一譯寫標
準」,屆時北縣轄內各公務單位譯寫地名路名時將有統一規則,民眾與外籍人士不再
會對相同的地名,卻有各種不同的英文翻譯產生疑惑了,相關資料可自本府交通局網
頁下載。
臺北縣政府交通局表示,譯寫標準中的內容重點,除了遵照中央頒定的通用拼音相關
譯寫原則外,還建議了淡水鎮採用歷史上的固有拼音Tamsui;並且也規
範長英文的表示格式,如左岸(Zou-an)、挖子尾(Wazihwei)與十八王公(Shihba
Wanggong),以及常用設施的譯寫方式,如公所(Hall)、大道(Blvd.)等,以便民
眾辨認。
臺北縣政府交通局歐連發局長表示,現階段各單位顧慮一次更換所有指示標誌需要大量經
費,縣府財政資源並無法一次負擔。故縣政府計畫採取逐年編列預算汰換的方式更新舊有
拼音方式,並且會優先針對重要道路設施分批進行更換,為減輕過渡期的不便,縣政府相
關單位均會加強教育宣導工作,使縣轄指示系統順利與國際接軌。
聯絡單位:交通局
聯絡人:交通管制工程課黃課長國忠、朱建全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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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1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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