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台灣能成為WHA觀察員,應是國民黨同意「國內事務」所致
老共的發言人范立青全推給世衛,那是在裝傻!
我們來復習一下老共的嘴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3Ga5zk-gMM&NR=1
「台灣的專家如果要和世界衛生組織發生一些技術的交流,
要告訴我~我要有知情權,為什麼?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啊!」
因此,我們推斷,台灣在馬上任後,能成為WHA觀察員,應是
透過國共平台,達成了「這是一個國家內部事務,而且我台灣參加,
會事先通知中共,取得中共的同意。」
而這,也可從管碧玲委員手中的密件、維基解密得到交叉比對得証。
不然話,你解釋不通:
「台灣參加WHO是於法不符、於理不容、於情不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fA3yYgvXWc
同時,你說民進黨吞下「中國台灣」十八次,那錯的!至少到2005年,
還被趕出場外!還得到一句「誰理你們!」的說法。
另外,陳其邁也回應了沈呂巡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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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下18次中國台灣?民進黨:是機關加城市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480270
==
因此,問題來了!
一、台灣能加入WHA,到底國民黨和馬英九和中國共產黨達成什麼協議?
二、這樣的協議的民意基礎何在?是否構成違憲?又或已然違憲足以到
解散中國國民黨的地步?是否滿足中華民國的內亂外患罪的構成要件?
三、國共平台已然超越中華民國政制及組織架構,成為「太上皇」機構,
這是否違憲?而其所達成的協議是否自始無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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