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要求成立特偵組以非軍方體系偵辦江國慶 …
※ 引述《sodier (減肥瘦了十一公斤..)》之銘言:
: 第一、停發相關人員的終身俸..
: 第二、追回事發後溢領的薪水與終身奉等薪資..
: 第三、相關人員賠償江國慶家屬冤案賠償..
: 第四、以謀殺罪名起訴相關人等..
: 以上應該是辦不到..
: 但是要做才能平息人心不平..
當年不就是為了平息人心 所以速審速決而導致今天的冤案嗎?
為了平息人心所做的決策是憑著理性與證據 還是為了趕快給大家一個交代?
反正有一個交代就好 根據樓主的四點 好像也沒辦法改善體制
有辦法做到再發防止嗎?? 個人覺得這比平息人心有意義得多
在當年都能採DNA證據了 還是沒辦法避免冤案
還有採樣辦案的人員 能夠保證全然的專業與毫無疏失的可能性嗎?
以嚴格的無期徒刑取代死刑應該是個可以考慮的選項
以人道的立場 減刑與假釋不該是常態而是要被嚴格限制執行的
如果說要以謀殺起訴相關人等
那麼名嘴跟輿論是否算是相關人等?
追根究柢 真兇不明白生命的可貴
刑求者也不明白生命的可貴 一份自白就能結案 證據是否毫無疑點也不用詳究了
輿論更是有意思 都有DNA證據了還有啥好懷疑的? 壞人就要承擔自己的錯
管他出生背景影響了他多少
我不認為重刑真能減少犯罪 重刑也不能讓人明白生命的可貴
加強道德感會是一個沒有效率但能從根本改變的辦法
在撿到手機還想要求手機價值的三成做為報酬的今日
給錢就給個交代 殺人償命就算有個交代
有個交代當然很重要 但是如果能降低犯罪率不是更有意義的事情嗎?
路不拾遺 夜不閉戶如果能夠用重刑就能辦到
那麼用死刑來降低犯罪率就沒有反對的聲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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