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尷尬!周陽山編書 也評國父"少女般天真"

看板politics作者 (厚黑散人)時間14年前 (2010/08/14 21:34),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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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d大說的 監察院該廢一事 我也贊成 然而 在監察院無法廢除的當下 該如何改善呢?? 廢了之後 監察權到底要放哪呢?? 或許根據某些板上網友的想法 當然是國會 然而 就我們台灣的國會生態 彈劾權有用嗎?? 國會有質詢權 已經淪為作秀工具了 畢竟立法委員根本不用付實質政治責任 說錯話 沒人會叫他下台 除非違反黨的意見 質詢權之所以存在 是來自於內閣制 閣員也是議員 議員互相辯論質詢在正常不過了 看看美國總統制的運作 國會是沒有質詢總統與官員的權限的 若以混合制來看 國會之所以有質詢權 乃是因為總統與內閣可以"名正言順"進入國會主導立法 反對黨為了能夠積極制衡 並發表自己黨的意見 當然必須質詢 但是台灣這種五院制是如此嗎?? 一個行政部門 就機關也好 官員也好 受到兩個機關制衡 "制度上"有立法院監督政策與官員道德 有監察院監督官員法律責任與不正施政 但實際上 監察院與立法院到底是什麼分工的呢?? 而且就性質而言 監察院本來就"應該"發揮其專業與權限 擔任類似三權分立體制外的制衡力量 換言之 香港的廉政公署 新加坡的貪腐調查機制 北歐的監察使 都是雖然附屬在行政權或立法權 但是卻多少"獨立"於政府實際運作之外 之前國民黨政府說廉政公署要置於法務部 特偵組也是如此誕生的 可以真的可以達到"獨立"與"專業"嗎?? 有監察院不思如何在憲法制度內改進 但是卻一直多增機關 如何真的達到"政府精簡"與"組織彈性"呢?? 在監察院無法廢除之下 是不是應該讓監察院變成 一個專門調查貪污不當施政 以及保護人權處理陳情的機關?? 若真要廢除監察院 就未來政府的工作越來越需要透明化 分工化 行政部門 是比較親民的 也擁有較多的資源 當然也比國會更專業 國會真的可以發揮應該發揮的職權 監督行政部門嗎?? 就台灣目前的國會生態 真能發揮監察權嗎?? 將台灣改成三權分立體制後 最直接的問題是權力分配與制度設計 行政權與立法權如何互動 是否應該設計專門的機關擔任監察 或者直接由國會議員監督呢?? 公務員的違法失紀由哪個機關處置呢?? 因此我覺得如果廢掉監察院 那必須有辦法處理: 第一 制衡職權越來越龐雜的政府與監督高專業施政 第二 接受陳情 處理小單位與常務官的疏失與違法 第三 保障人權與司法機關合作打擊侵犯人權的狀況 綜觀台灣目前的憲政生態 或許在廢除之前 應該先讓監察院的職權得到完善 能夠真正的處理需要他們的工作 至於行政機關一些施政的政治責任應該由立法院課責 監察院憑什麼可以制衡所謂的"文化工作"呢?? "彈劾權"是一種究極武器 非正常手段可以處理者才能使用 "糾正權"充其量不過是一種提醒的手段 然而就"政治名聲"而言傷害也大 要知道 一般人民對於政府施政運作是"資訊不對稱"的 人民是資訊落後者 而政府是完全資訊者 監察院應該站在人民這邊 就好比刑事訴訟上 辯護律師必須要替被告取得與檢察官或法官相同武器地位上 才能使審判公正客觀 減少因程序問題而使的法院或偵查機關過於侵犯人權與法律 廢除以後 我覺得"專業化分工化專職化"的政府監察員是必須存在的 但是不是籠統的由國會監行使之 就細節而言 分成兩個選項: 第一 若未來偏向總統制 則由國會設置獨立監察使 負責各式各項需要專業與法律背景的調查工作 並定期回報國會 第二 若未來偏向內閣 則由總統提名監察使 國會過半數同意後至於總統之下 總統為虛位元首 所以能夠多少獨立於政治鬥爭之外 當做仲裁 維護法治 表現統一統治 應該是最好的角色 總而言之 無論廢或不廢 我都覺得現階段的監察院分工是不好的 雖然已經被定義為"準司法"機關 以及憲法上的監察機關 就有限的人員與職權 處理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實在是浪費資源啊 然而因為不能和不想廢除監察院 而又設置廉政公署在法務部 那摸是不是變相性的剝奪該獨立的監察權呢?? 這是不是違憲呢?? 因此 我覺得監察機關未來不管是三權分立或繼續五院制 其性質必須要是"專業 分工 獨立 保障人權 開放資訊"的機關 短期內 是希望能夠在憲法體制內用法律增修(監察法增修)來解決 長期 是希望能夠真正設計獨立 專業的監察機關 最後只希望各位大大了解: 我說的夠詳細了吧 不要再說我不負責任 只丟想法不講細節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12.162

08/14 23:54, , 1F
詳細又中肯,推
08/14 23:54, 1F

08/14 23:56, , 2F
立委之所以不用負政治責任是因為人民根
08/14 23:56, 2F

08/14 23:56, , 3F
本沒有這個自覺
08/14 23:56, 3F

08/15 01:11, , 4F
所以 我認為或許可以變成四權分立
08/15 01:11, 4F
文章代碼(AID): #1CPfjnT7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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