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轉錄] 昨天跟一位富士康朋友聊iPhone 4G

看板politics作者 (神經病)時間14年前 (2010/06/11 12:36), 編輯推噓5(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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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jou (天佑台灣)》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 Anjou:....跨版觸犯版規?怎麼罰? 114.45.107.216 06/09 21:46 : :   如果真要抓,也是可以的:罰轉錄文章的使用者就好。批踢踢裡各板間的文化未 : : 必相同在A板沒事的文章不代表在B板也能沒事。使用者在轉文到看板前本來就先該 : : 注意文章的內文,作者ID,暱稱及簽名檔是否觸犯看板禁忌。如果有,板主自然是 : : 針對轉文的使用者。 : 當版規(自治法)與網路基本禮貌文化(憲法)衝突的時候 誰應該退讓? : 轉載文章全文轉載不修改文字是對原文章的尊重 : 這是網路基本的禮貌 : 如果版主認為這種禮貌本版不適用 那麼我保證我會發起罷免版主的運動 刺激板主做出這個宣示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1  #1C3stbDn這篇從外板轉來的文章裡有外板板友的幾句話,我先引用兩句:   valenci:其實郭懂也知道中國官方會逼其他廠商才會這麼做吧?   trywish:付死康先加~帶動其他外商加..當外商每人都1500+人民幣..其   從先前那一堆水桶公告裡各位應該早就理解板主對綽號或誤用字的態度了,基本上   這類東西都是只要一被發覺就必殺,發文的至少砍文,推文的至少被記點。也不是   沒有例外:如果文章本身非常有料或使用者有討論誠意,我可能會寄信請使用者自   己修文, Anjou就曾因為伯公這個稱呼收過我的信。稍後我會解釋為何我對發文用   綽號的使用者比在推文用綽號的友善。   基本上,我極度反對使用綽號。郭董一辭的確是對郭台銘先生的稱呼,可是這稱呼   不專指郭台銘。但託諸多新聞之福,聽到郭董二字後大家最可能先想到的人就是郭   台銘。對這類現象我通常是不樂見,但因為 ilgsu在 #1C44PvPx的推文裡所講到的   理由以及板上沒有因此鬧出什麼狀況(例如真的跑來問我說為何板上禁用周董卻開   放郭董之類的無聊問題),所以其實我是看在眼裡但卻不想認真處理的。   2 但 Anjou的態度開始讓我質疑他到底是不是一再地試著踩我的線:   在 #1C3stbDn裡 Anjou對於starcloud的回應又如下:跨版觸犯版規?怎麼罰?   我不會因板友的一句話就開始限縮他的權力,但如果是兩句話,或三句話....   上述文章是6月9號的事,而6月7號他在 #1C3GQ3t3的一開頭就這樣說:「郭董   (這不算暱稱吧?)」;刪文區3695裡他自己在也自推這樣的話:「使用欠雞   暱稱~水桶一個月」;我開始覺得有把話說清楚的必要。   因為推文的特性,在推文用綽號的板友除了在板主開刀前先請原作者刪掉之外沒有   任何補救的方法;而我為了怕使用者濫用推文,對推文的管制也特別嚴:一看到就   直接發公告記點。但除非太過故意,基本上我對誤用綽號的文章頂多刪掉了事。不   過,除極少數特例之外政治板不歡迎板友使用綽號一事還是無法妥協的。如果使用   者要像 Anjou般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試探板主底線,我的想法就是這樣:不管您有   多高的學養或多麼豐富的實際經驗,您依然不是我想經營的那種使用者,政治類看   板那麼多,您大可挑一個更好發揮的地方。對於是否要賞臉來這發言,我都無所謂   。 至於轉錄文章的禮貌,麻煩諸位使用者看一下文摘區的第26篇,基本上我也完全反對 使用者在轉文時擅自對文章做出任何更動,請不要扣那麼大一頂帽子給我,我要的就只 是這樣:如果各位想轉的文章裡內含觸犯板規的文字,不要轉。這應該不難。       ---  除此之外,討論板務時麻煩不要採用詭辯手段,馬可仕姓馬,歐巴馬姓歐....看到這種 話後我在認真說明自己觀念時一直想著是不是直接發公告加劣文宣告比較省時間。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92.93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59.115.92.93 (06/11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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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標準是吹毛求疵到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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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正確的名稱來稱呼別人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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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又不是那種用做夢來發文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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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當某人高舉著「網路禮貌」的大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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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一點也不願意禮貌地用正確的名稱來稱呼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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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當他容許這些不禮貌的稱呼出現時,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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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的「禮貌」是到哪睡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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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郭董哪裡不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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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標準是嚴格但重點應該不在郭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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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以後陳部長,張部長..都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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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動怒,這樣會無法和氣思考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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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質疑標準就把標準講明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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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若這是台中板/政黑板…會有點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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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可以,問題是「郭懂」跟「付死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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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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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本版版規就是不允許使用本人不使用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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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轉文來此,遵守版規也是一種禮貌,偏偏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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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他對禮貌又不要求了。等到版主要他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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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的禮貌時,又抬出「網路禮貌」的大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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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衝撞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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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行為我實在是覺得極度的不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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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集團郭董事長,比直接打郭台銘多很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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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非用不可的話大概要文章價值500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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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才有寫鴻海集團郭台銘董事長(以下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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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的價值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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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就已經說了一直嘗試踩他的線才會這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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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覺得板主的規矩不難拿捏啊@@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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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這次的規矩容易踏,姓+職銜很常用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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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都會盡量讓其他人讀得懂,不過這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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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先生y女士依同一原理都會走進這部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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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一下習慣就是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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