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吐嘈] [好文] 看看專業人士談消費券到底有沒꘠…

看板politics作者 (我要奮鬥!!!!!)時間15年前 (2008/11/30 15:2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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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liam2001 (小威)》之銘言: : ※ 引述《Chest (我要奮鬥!!!!!)》之銘言: : : 好,我們來看一下國稅局的統計資料 : : (以下資料引自財政部網站 : : http://www.mof.gov.tw/public/Data/statistic/Year_Tax/96電子書/htm/41060.htm) : : 所得級距(萬) 戶數 : : 0 1,374,047 : : 0-37 2,339,553 : : 37-99 997,633 : : 99-198 327,299 : : 198-372 104,326 : : 372-500 17,787 : : 500-1000 15,296 : : 1000> 6,509 : : 以上是94年的數據(因為95跟96都還沒審定) : : 我們簡單的考慮幾樣東西就好:房貸、必要性支出 : : 房貸一般而言是20年,假定一間房子500萬,一年大約要攤還近30萬 : : (買更貴的房子當然就更多,不過先不考慮) : : 必要性支出一般家庭一個月支出最少也要1萬 : : (這已經是下限了,現在光吃一個月飯都不只這個數) : : 一年大約要12萬 : : 以此估計一個家庭每年的固定支出大約就在42萬上下 : : 也就是說,家庭年所得至少要超過42萬才有消費能力 : : 考慮到必然的儲蓄,以及其他需求的可能 : : 會有額外消費能力的,應該會落到上表中年收入大於100萬的級距(>99) : ^^^^ : 光是看到應該這兩個字就有問題了,不知道您是如何推論這個應該。 : 每個人的效用函數不一樣,不一定是所有的人都像你講得所得超過42萬才有消費能力。 : 你可以去做田野調查,看看街頭巷尾的鄰居、你家人、麵攤的老板究竟如何用這個消費券 : 我想會比較實在。 當然不會是所有的人都如此,但是如果要考慮每個人的不同 那我們在這裡討論的就全是廢話了,因為不可能去區分每個人生活上的必須消費 前文我用42萬估,對某些人可能還嫌多(他們可能租房子,每個月租金一萬多) 對某些人或許還少了(他們的房子也許一千多萬,房貸一年要繳六七十萬) 每個人的不同點不可能全部考慮,我在估計的時候為了避免差異 把房屋的價值以500萬估已經算是較低了 : : 這部分占總納稅戶數的部分僅有9.1% : : 也就是說,套用到前文的邏輯,僅有9.1%的人會因為消費券而增加消費 : 這個9.1的數據不知道怎麼來的,真是荒謬。 麻煩您按一下計算機,前面有數字,算一下>99萬的那些級距占全部交稅戶數的比例 : 前幾天不是有百貨公司偷跑、先讓客人消費再等消費券發放後再支付而被政府處罰的新聞 : 嗎?那群為數不少的人都是你所說的9.1%的那一群的人,我還真得不相信呢! 那就請您去調查一下這些人的所得級距了 順帶一提,2350萬*9.1%=213.85萬,這數字沒有很小喔 您真的有把握您提到的那些人不會落在這一區塊? : 與其隨便拿個財政部的數據做不嚴謹的推論,還不如等消費券上路以後,去調查那些不去 : 替代民生必需品而真正去使用消費券的人,做一個普查,看看他的所得級距還比較實在呢 : ! 我們現在在討論的是消費券這政策的有效性不是? 在還沒有實行之前,當然只能由現有的數字去推論 而推論的結果就是為了檢驗政策會不會有效 當然也許可以先實行看看 但重點是,當政策已經實行以後才發現無效,那就等於把829億扔進水裡是一樣的意思 而若社會上已經有政策無效的疑慮,是否應該調整、修正政策或著增加對大眾說明? 至少我到現在還沒查到有哪條新聞或哪個政府網站有公佈 包括0.64%GDP+跟乘數效果>1是怎麼推演出來的 政府既然這麼有把握,何妨公佈讓大家檢驗一下? 如果出來結果政府的政策跟其效果評估都是合理可預期的 那說真的,我相信更能刺激社會大眾去消費 "今日的消費是明日的所得",應該是句不錯的口號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98.157

12/01 17:29, , 1F
0.64%查個資料,再按一下計算機不就有了?
12/01 17:29, 1F
文章代碼(AID): #19CZ_nxq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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