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被陳文茜說服了

看板politics作者 (armaniblues)時間20年前 (2004/03/15 02: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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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iku (手護台灣長城)》之銘言: : ※ 引述《alssla (連趴宋跪天生一對)》之銘言: : : 兩邊都講得很好 : : 首先在適法性的議題上 : : 蔡主委講得很清楚 根據條文來說是沒有問題的 : : 預防性的公投跟緊急命令權是不一樣的 : : 不過我也被小妹大說服了 : : 這確實是一個沒有共識的共識 : : 除了談判以外 對於談判內容沒有任何約束力 : : 再加上阮銘教授的意見 : : 所以我決定 : : 票當然要投 不過要投反對票 : : 而且我認為陳文茜也應該一起來投反對票 :  這個問題,蔡教授不是說得很清楚了嗎?所謂權能區分,人民有權、政府有能, :  假設舉行核四公投不也會發生同樣的問題? :  公投議題本文能夠解決興建核四的技術細節嗎? :  那麼,任何公投議題不都完全失去意義?公投本身不就毫無意義了嗎? :  因此核四要不要建,人民決定,以賦予政策正當性; :  要怎麼建,仍必須委諸專業機關,否則,我們要政府幹什麼?回歸對等談判架構, :  依法律之適用,不得違反我國憲法明定“主權屬於全體國民”原則而為, ^^^^^^^^^^^^^^^^^^^^ 請看清楚憲法第二條是寫屬於"國民全體" 不要以為這是無意義的文字排列 這是當時有歷史背景的 而且基於政治學的觀點主權是單一不可分割的 因此才會定為"國民全體"而蔡英文所說屬於 "全體國民"是有誤的 這點必需要澄清 :  故絕無可能存在所謂一國兩制、一個中國的談判前提。 :  陳小妹以細節規範不周抨擊公投議題,顯然是出於法理謬誤的打擊錯誤。 ^^^^^^^^^ 會用打擊錯誤應該是法律人吧 然而陳小妹並不是以細節規範不周批評公投議題 我想妳的認知有誤 應該是妳打擊錯誤吧 請再晚上再看一次重播 我想對妳的法學概念會很有幫助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31.234
文章代碼(AID): #10LAIIsT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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