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來人啊,餵公子吃餅....
馬的是要怎樣 "目前已經在積極推動法官法,建立法官、檢察官評鑑機制,將擇優汰劣"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1/ArtID/84941/IssueID/20101010
是記者又斷章取義還是有人講話不講清楚?
1. 所以是不給法官判刑調去別的部門? 那不是一樣爛
2. 如果是真的淘汰, 那要依違憲的法官法? 要不然就要先修憲
(不會先搞個停職的法條出來吧! 這樣還是不照領薪水照領終身俸!)
3. 還是大法官迅速解釋法官法裡的沒有違反81條, 那很瞎ㄟ
另外, 看的這條蠻好笑的, 最近在學民法
以前我們唸的禁治產 (精神耗弱,心神喪失)
現在已經改叫受監護宣告了 (所以法官免職的條件就少了一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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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第 81 條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
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第 171 條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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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22 21:03,
05/22 21:03
→
05/22 22:56,
05/22 22:56
cheeer : 那 大家可以先不要加我為好友嗎?
cheeer : 在ptt上一直斷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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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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