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來人啊,餵公子吃餅....
※ 引述《CWC2 (樂手一人拿一座)》之銘言:
: 1. 所以是不給法官判刑調去別的部門? 那不是一樣爛
: 2. 如果是真的淘汰, 那要依違憲的法官法? 要不然就要先修憲
: (不會先搞個停職的法條出來吧! 這樣還是不照領薪水照領終身俸!)
: 3. 還是大法官迅速解釋法官法裡的沒有違反81條, 那很瞎ㄟ
其實再怎麼嚇這些法官讓他們進入狀況以免受罰,他們一樣可以搞出亂七八糟的
東西出來。一群有特權但是又只能互相監督的人,就算團體組成再怎麼優秀,
一樣難免會產生弊端。
更何況,怎麼能保證這種團體一定會長久的優秀?法官也是人,考試強不表示他
適任。
所以這是應該要是整個制度面的問題,而不是去研究法官出包的時候要怎麼「處理」
的這種東補西補的修法。
這部份我就會支持楊老闆提過的讓直接面對民眾的法官改由民選,反正做不好自然
就會有人挑戰下台,當然細節不是簡單嘴砲就可以搞定,這我看大概要弄新憲法的
時候才有機會一次到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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