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球團,別做的太絕!

看板pighead作者 (ck49th318)時間19年前 (2005/08/21 12: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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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obras 看板] 作者: powerseven (轉運 >///< 力七) 看板: Cobras 標題: [新聞] 球團,別做的太絕! 時間: Sun Aug 21 04:32:36 2005 2005.08.21  中國時報 球團,別做的太絕! 社論張萑謙/北市(球迷) 檢方偵辦中華職棒簽賭案,最近正如火如荼的展開。聯盟領隊會議以「默契」決定從 嚴處理,只要球員被檢方裁定交保,即給予最嚴重的開除、永不錄用處分,但這樣自認採 取高道德標準的檢視,卻有可議之處。 基本上交保與否和犯罪嫌疑的高低是無關的。交保只能代表檢察官懷疑該人會逃亡或 串證的可能,但不代表比飭回的人更容易被定罪。而球團卻誤把「交保」或「飭回」當做 「犯罪嫌疑輕重」的判斷依據,以高道德標準把裁定交保的球員開除,過程實在太過粗糙 且非常不公平。 球員的自制固然重要,但球團跟聯盟難道沒有責任嗎?或許高層希望快刀斬亂麻,甚 至斬草除根,但在尚未查清真相時即開除,若錯殺清白的球員該怎麼辦?一出事就用高道 德標準開除,更不免讓人有球團害怕交保的球員拖累票房,欲撇清關係的感覺。如果對裁 定交保的球員先採禁賽停薪觀察,等到有明確證據認定他們有罪再來做開除、永不錄用的 處分,是否會較適當一點? -- ◢◤▅▇▇▆▄ ▃▄▄▂ ▂▄▄▂◢◢▃▂▇▇▂▃▃▂ ▃▅▄▆◤ ▊ ▃▆ ▃▄▅▂ ▅▆▆▂ ▆▄▄ ▃▄▄▃ ▏ ▃▅▆ ▉▍ ▃▄▂ ▎ ▃▄ ▃▂ ▎ ▂▃ ▅▂▁ ▎▍▃▂▂▄ ▃ˍ▄ ▄▂ ▎ ▂▃ ▂▁ ▃▅▆ ◥◣▄▂ˍ▂▄ ▅▄▂▂▄ ▂▃▂▂ ▄▃▃▅ 誠泰ㄗㄍㄐ 勇奪總冠軍 猛蛇一出籠 必定拿勝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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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68.213.153 08/21,
含淚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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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3.14.101 08/21,
借轉熊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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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3208KKX (pig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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