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有關volgarv以刑事法條恐嚇版友的事件

看板photo作者 (我是5566)時間15年前 (2008/09/10 21:18), 編輯推噓2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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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yo (29大頭)》之銘言: : 接獲許多版友的來信抱怨 : 目前已委任律師處理中 (花了一點錢) : 如果有被騷擾的板友 不管是傳統或數位攝影 : 請將文章備份寄給我 敢問花了一點錢委任律師處理此案件的boyo, 好多天了,我也寫信問你這件事處理的如何了, 但不見你給一個正式的答覆。 身為鄉民,身為板友, 非常關心你對此事處理的進度。 一個月許都已經過了, 應該要有很好的進度了, 該告的, 應該都要提出去了。 就請馬上出面說明吧! 那些被騷擾過的板友, 也都等著你的說明呢! 都等著你還他們一個公道呢! 如果缺錢請律師, 我可以支援你一些P幣, 以補你上次繳罰單的損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91.100

09/10 21:20, , 1F
別再鬧了.
09/10 21:20, 1F

09/10 21:24, , 2F
我只覺得『說到要做到』,不要只會打嘴砲。
09/10 21:24, 2F

09/10 21:25, , 3F
況且,這是在板上公開的訊息,板眾都有『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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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0, , 4F
完全不想知道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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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4, , 5F
所以樓上支持boyo打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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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8, , 6F
你是不是整天只有打嘴炮能做阿,別再鬧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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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9, , 7F
是不是整天只有打嘴炮能做阿,別再鬧好嗎
09/10 21:49, 7F

09/10 21:51, , 8F
這篇m文,boyo如果不嘴砲,會被我拿來質詢嗎?
09/10 21:51, 8F

09/10 21:51, , 9F
你是不是整天只有打嘴炮能做阿,別再鬧好嗎
09/10 21:51, 9F

09/10 21:54, , 10F
所以大家都習慣且同時boyo拿公告來當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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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55, , 11F
說要告了,卻什麼都沒做,這才是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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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2:35, , 12F
鄉民果然管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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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3:02, , 13F
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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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3:03, , 14F
就算他嘴砲他真告都好,人家吃麵你在喊燙,你無不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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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3:05, , 15F
不無聊,我要確定他去告。或者看他丟臉可恥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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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3:20, , 16F
就算沒結果我也不覺得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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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3:25, , 17F
急什麼急 你要幫他請律師嗎? 被掃擾的人何時找你出嘴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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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0:09, , 18F
本篇跟攝影有關係嗎? 想關心他請私下寄信 ok?
09/11 00:09, 18F

09/11 01:14, , 19F
無聊...
09/11 01:14, 19F

09/11 06:55, , 20F
原文都可以用[公告]來發了,這篇詢問後續結果,當然算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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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6:55, , 21F
本板有關,不然公告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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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6:56, , 22F
我對這件事沒興趣,只是覺得無關的說法說不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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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9:19, , 23F
V網友之前還有很多分身,現在怎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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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0:58, , 24F
換地方了 現在再DCVIEW當售價預測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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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3:41, , 25F
09/11 13:41, 25F

09/11 23:41, , 26F
看了後面那篇再回來看這篇,真的覺得很有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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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3:53, , 27F
分身被抓包更顯得這篇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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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06, , 28F
被抓包了...太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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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07, , 29F
一個帳號問一堆攝影問題,問道後另一個帳號變身成攝影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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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05, , 30F
↑↑↑↑↑↑↑↑↑↑看到樓上推文我笑了X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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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2:15, , 31F
XDDDDDDDDDDDDDDDDDDD 笑死我了
09/13 12:15, 31F
文章代碼(AID): #18nyb2-c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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