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我被新竹一家動物醫院的院長告了(小花回應)

看板petwork作者 (殺光韃子)時間11年前 (2013/02/28 18:05), 編輯推噓-2(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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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t 看板 #1HBoaBfL ] 作者: lizking (殺光韃子) 看板: cat 標題: Re: [討論]我被新竹一家動物醫院的院長告了(小花回應) 時間: Thu Feb 28 17:53:12 2013 轉貼 勿回信 1. 是我發現你投遞履歷上的姓名與你的身分證上不同, 你才說你是要準備改名, 你連在104上也都是用假名,你不是有蓄意欺騙不然是甚麼 我有跟妳要身分證影本,要辦保險,但妳沒有主動提供 我有說過 第1天只是看 參觀醫院,晚上結束前問是不是覺得合適, 問妳明天要不要做,妳說好,我就有跟妳提過要身分證影本要辦保險。妳沒給 2.我不沒有鎖住兩個門,裡面的助理都知道我好聲好氣在跟你談的時候, 也進進出出幾次,所以哪來的門診出入口都鎖門,別忘了我醫院還有兩位助理在場, 另外本院都有錄影錄音,你的同居人都進到門診室喧嘩了,怎麼鎖的住你, 也是你的同居人說用假名沒有關係,反正你在104有留正確的身分證號碼就可以了, 所以是要鼓勵剛畢業的人都可以用假名應徵工作嗎? 3.我已經在警局在警方面前登入過104網站, 證實我有請你來面試且你是使用假名,警方中午時也列印下來作為證物, 我也在證物上也簽名 4.您的履歷上寫的是玄奘大學法律系畢業,法務人員有法學素養, 你會被嚇傻,偽造文書條文你不清楚嗎?難道你不是知法犯法嗎? 5.我沒有第一時間打電話主要就是不想讓你留案底有前科,才跟你協商和解, 但突然出現你的同居人,言語侮辱,我才打電話至110報案, 您有很久的時間審閱和解內容,其他助理都在門診門後也大約知道。 網頁已經列印存檔了,也有其他動物醫院院長幫我存檔了。 小花動物醫院 院長 王崇印 ※ 編輯: lizking 來自: 36.238.5.24 (02/28 18:06)

02/28 23:03, , 1F
刪文作啥 理直氣壯何必刪文
02/28 23:03, 1F

02/28 23:25, , 2F
你有問題嗎?又不干我事我淌啥混水?對方只要我PO文
02/28 23:25, 2F

02/28 23:26, , 3F
理再直氣再壯也不干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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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3:28, , 4F
討拍文可以,我自刪文不行,什麼都你們網友講就好了,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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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3:32, , 5F
用民總的程度鼓吹用假名合理..雇主都該死,我服了你可以吧
02/28 23:32, 5F

02/28 23:40, , 6F
法律是你說了算嗎?酸人被反駁就刪文,真有風度
02/28 23:40, 6F

02/28 23:42, , 7F
說人民總程度,敢問你是哪裡執業的大律師?
02/28 23:42, 7F

02/28 23:42, , 8F
刪文是他的權力吧 版規沒說不能刪文
02/28 23:42, 8F

02/28 23:46, , 9F
說真的他刪的那篇文 我應該可以提告公然侮辱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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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3:47, , 10F
噓文也是我的權利吧?po文還不准網友評論
02/28 23:47, 10F

02/28 23:48, , 11F
不甘那位本宮的事,那那位自稱無聊的本宮要往哪裏可笑呢^^
02/28 23:48, 11F

02/28 23:59, , 12F
我這個鄉民連民總都沒有,但”你有問題嗎”的程度是哪呢?
02/28 23:59, 12F

03/01 00:07, , 13F
有工作是事實 院方本就該給薪水 假名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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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0:08, , 14F
噓文是噓你刪文 我也有在那邊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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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0:34, , 15F
公然污辱你自己先掂掂成本合不合算,難成立,我最多被罰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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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22, , 16F
要是有人開獸醫院雇用員工不給薪水就太惡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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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2:11, , 17F
人有時會一時衝動而有所行為 不管罰多少但是都有前科喔
03/01 02:11, 17F

03/01 02:12, , 18F
還是謝謝LI大要我先掂掂成本合不合算
03/01 02:12, 18F

03/01 02:13, , 19F
既然難成立為啥又最多被罰2千?
03/01 02:13, 19F

03/01 02:14, , 20F
說真的 本來不想提告 但LI你那據要我掂掂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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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2:15, , 21F
害我真的有點在考慮是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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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2:37, , 22F
小花怎會請這種人po文 不是讓人觀感變更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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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12, , 23F
→ lizking:找律師5-6萬,網友給真的是好建議嗎?
03/01 08:12, 23F

03/01 08:12, , 24F
→ lizking:妳態度真誠一點裝呆,檢察官有時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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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13, , 25F
lizking:20天拘役以下的微罪不留前科.建議你態度和婉的和解
03/01 08:13,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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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king,這幾句話都是你PO在貓板的,以下,我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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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15, , 27F
1.我說的是事實,我沒有任何蓄意惡意故意要欺騙的意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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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16, , 28F
2.既然我說的是事實,而後來審理的結果不管多糟我都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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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17, , 29F
畢竟,我就是被告了,所以,你一開始完全沒跟大家說你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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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19, , 30F
王崇印醫生是朋友,然後你只是幫他代PO文章,但你在貓板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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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20, , 31F
我上面所貼上去的那3行用語,要我裝呆,要我"態度和婉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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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21, , 32F
你的心態跟意圖可以說比我還要惡劣,因為,你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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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22, , 33F
先用質疑的口氣說找律師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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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23, , 34F
在我說出我沒錢找律師後,你似乎又故意挖個陷阱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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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24, , 35F
要我跟檢察官裝呆,這表示要讓我跟講察官說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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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25, , 36F
接著又要我態度和婉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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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26, , 37F
我這個人,很願意為我所犯下的錯負責,如果法官判我要被關
03/01 08:26, 37F

03/01 08:26, , 38F
那我就是被關,這對我也是個教訓,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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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27, , 39F
但我真的.....從來從來都沒有要故意蓄意惡意的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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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28, , 40F
王崇印醫生,我只是不知道我試用的名字不能拿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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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1:07, , 41F
直接投訴勞工局吧..想規避薪水 惡劣顧主一名 沒必要同情
03/03 01:07, 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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