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礙於法令不破車窗 活活悶死狗

看板pet作者 (風舞)時間15年前 (2009/07/15 10:42),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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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礙於法令不破車窗 活活悶死狗 更新日期:2009/07/15 02:54 胡欣男/桃園報導 台灣緊急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站上出現一篇熱門文章,指中壢市街頭有人將狗兒關在車內 活活悶死,網友曾報警,但中壢警方卻礙於法令,遲遲不敢破窗救狗;網友氣憤地說:「 制度殺狗!」抱怨警方只救人不救狗,輕忽狗命大小眼。 網站志工倪京台指出,十二日中午有暱稱「寶妹麻」的愛狗人士於中壢新中北路一處廢棄 停車場,發現一輛銀色轎車內有褐色雪納瑞犬,疑似被主人困在車內,沒留車窗縫隙;當 時炙熱高溫約卅五度,狗兒沒水喝快熱死,不斷拍打車窗吠叫,狀似求援。 「寶妹麻」告訴志工代為報警,轄區普仁派出所先查詢車號,聯絡位在屏東縣的車主,但 該轎車實際為他兒子郭姓男子使用,雙方很久沒聯絡,只知道最近北上到桃園工作,而無 法聯絡上。 警方礙於法令,擔心吃上毀損官司,不敢貿然破窗,且動物保護法也沒有類似強制救援的 規定。 該篇文章十二日就已張貼,引起熱烈討論,甚至動身前往察看;附近民眾也被求援吠叫的 雪納瑞犬驚動,停車場對面瓦斯行便打電話請消防局救狗,孰料消防局說:「救狗只能在 開放空間進行,車內屬私人領域,沒車主同意不行。」 十三日凌晨,「寶妹麻」再度前往關心受困雪納瑞,這時小狗已經動也不動,縮在後座腳 踏墊上,疑似活活被悶死。普仁所警員到場處理,聯繫消防局出動器材車破窗,雙方卻受 法令限制,沒人敢動手。最後警方聯繫上郭姓男子,但打開車門時,狗兒已成冰冷屍體。 郭姓男子對警方供稱,他失業很久,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一人一車和一條狗就獨自北上, 因工廠和宿舍都不能讓狗進入,他才讓狗兒先安置在車內,打算這幾天抽空找友人代養, 沒料到車內悶熱竟然讓愛犬致死,他很難過,也強調絕非虐狗。 倪京台指出,警方處理態度讓人無法苟同,他認為應從動物保護法進行制度修改,讓警消 有強制力能緊急救援,否則類似案例發生,警方依舊無所適從。郭姓男子將由縣府農業處 約談,若有故意虐狗情事,將可依動保法移送檢方偵辦。 ------------------------------------------------------------------------------ 以下純屬心得 真的深深覺的現行法令要修改,牠們都是一條生命啊!最近虐狗事件層出不 窮,就算不是故意的,但是傷害都已經造成了,後悔有什麼用?等到狗都已經發生這樣 的慘劇,才依法辦理。我們的法令要修改,不要再讓無辜的狗兒受傷害。或許這篇文章 已經PO過了,我純粹是發表自己的心得感想,如果有重複PO文,那只能說不好意思。 希望不要噓我,拜託 -- 我是個愛焦慮的狗媽媽 對我家狗寶貝總是拿牠沒有辦法 別問我為什麼 我就是那麼愛牠 小心狗撲人http://www.wretch.cc/album/aver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09.195 ※ 編輯: aavera 來自: 140.122.109.195 (07/15 10:48)

07/15 14:42, , 1F
這就好笑了,真的愛狗的話哪會在意什麼法令早就直接破窗了
07/15 14:42, 1F
※ 編輯: aavera 來自: 140.122.109.195 (07/15 15:12)

07/15 17:14, , 2F
那愛狗人士怎麼不第一時間破窗阿
07/15 17:14, 2F

07/16 01:07, , 3F
警賊不意外啦 行政執行法是假的嗎 想要亂搞就有法
07/16 01:07, 3F

07/16 01:07, , 4F
該做事的時候就沒法
07/16 01:07, 4F

07/16 20:21, , 5F
酸民也只會打嘴砲啦
07/16 20:21, 5F

07/17 00:10, , 6F
重點是需要一條適當的法令,而不是當時雙方都沒有破窗吧
07/17 00:10, 6F

11/16 22:11, , 7F
1,2F還真有guts 敢擔毀損罪 吃官司 厲害厲害
11/16 22:11,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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