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拜託大家一定要牽狗繩 我的手被咬爛了

看板pet作者 (謙受益;滿招損)時間19年前 (2006/12/05 22:1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跟大家分享一個法規,如有不妥,敬請指教 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190 條 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 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動物係由第三人或他動物之挑動,致加損害於他人者,其占有人對於該第 三人或該他動物之占有人,有求償權。 -- http://www.wretch.cc/album/MIKAKUB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33.96
文章代碼(AID): #15TN-f-w (pet)
文章代碼(AID): #15TN-f-w (p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