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封鎖情緒勒索母親但是有罪惡感已刪文
※ 引述《amanda0502 (珮芸)》之銘言:
: 家母是情緒勒索第一把交椅,很愛頌揚自己養孩子多偉大,很愛哭夭孩子多對不起她,
: 全世界就她最可憐。
: 跟我爸兩個,從小除了唸書考試其它都不允許,畫畫要偷畫,被發現就撕爛我作品,
: 想考高職當個髮型設計師,威脅說要選高職滾出去,動不動說我是廢物、討債,
: 叫我快跳樓自己去死,還會動手動腳打到我腦震盪頭流血,只因為我不是順從的小孩,
: 我想學設計,我有自己喜歡的東西,或我想跟同學講電話、出去玩 這些小事
: (同學都是正正常常的好孩子),或想去雜貨店、想走出社區、想自己煎荷包蛋
: 這些小事。
: 長大後真的也想維持表面和平,過去就過去,畢竟長大了應該懂得體諒父母孝順一點
: (呵呵)。
: 但我妹(目前高中生)最近確診憂鬱症,她在家不快樂,我媽竭盡所能對她小氣,
: 讓她連飯錢都不夠,跟朋友交際更困難,手機買給她之後,一直說我妹欠她兩萬多,
: 一直要我妹還錢,妹妹真的找了夜市打工後,萬般阻礙她打工,威脅她離職不然就
: 連飯錢都不給,還不斷清算學費那些給我妹看,說我妹花了她多少錢 看不下去
: 同樣的童年重演在我妹身上,勸我媽不要這樣,就哭天搶地說我們不孝對不起她,
其實不用勸, 因為是無效行為, 不須跟她白費唇舌.
有效行為是:
1. 連絡社會局
2. 連絡學校輔導室
3. 跟妹妹說, 撐到上大學滿18, 你支持她搬出來;
跟她說, 妳可以當她的娘家, 但也請她去打工, 逐漸經濟獨立.
希望能使人堅強.
題外話: 手機要2萬元?
我買的平價手機只要不到5000元, 每個月400元x12個月=4800元的無線網路吃到飽.
一年加起來不到1萬元.
你媽自己無腦要買那麼貴, 怪誰? 怪自己的腦阿~!
你媽如果能做到不給你妹飯錢, 那更好阿~!
可以直接當作遺棄未成年的子女證據, 未來在法定扶養父母上可以按比例減免呢!
還未成年的只要肯跟導師/輔導師/社會局/警察局開口, 社會就不可能會允許她餓死.
記得提醒你妹: 媽媽在18歲前養她, 是媽媽的責任; 把她的話當放屁即可.
不用怕媽媽, 她敢動手或拒絕給生活費, 她是可以告她的!
妹妹不是完全無助的受害者, 她只是寬厚才沒告媽媽的善良人.
要是告完之後, 可以剝奪你媽對她的親權, 她反而是提早從枷鎖中釋放.
如果妳能為她出庭作證, 父母都有家暴, 她的親權就很有可能判給成年的妳.
現在親權綁著, 她未成年, 她在怎麼不願意就是得回你媽指定的地方;
但如果沒親權, 或者她成年, 她想飛多遠就可以飛多遠--前提是她的翅膀還沒被毀掉.
所以, 妳現在能做的, 就是盡可能保護她的翅膀, 可以撐到18緊箍咒的效力終止.
小時候, 我們都懵懵懂懂, 不知道自己可以用法律制衡有經濟霸權的父母.
就在這懵懂中, 有些被折翼過頭的, 即使滿了18也失去逃生的能力了...
: 順便詛咒我們未來自己有孩子也教不好(諸如此類詛咒從小聽大,詛咒我婚姻不幸福、
: 詛咒我另一半不好
: 我也是耗了很大心力看醫生才解決自己恐婚嫁給現在好老公且和諧和樂,但暫時還是
: 不敢生孩子)
: 文章好像打太長了,總之大概只能贅述這個黑心老太婆惡劣行徑的一半不到,最近因
: 為妹妹的事彷彿舊傷被挖開,對她愛莫能助(恨自己也不夠會賺可以直接養妹妹)有
妳覺得直接養妹妹要多少錢??
我覺得最難的點到不是錢, 而是妳妹能住哪? (住是最大的開銷)
1. 如果妳父母有親權, 她又未成年, 妳想幫也不能把她帶走;
但妳肯為了她, 去對父母提告家暴跟剝奪親權的官司嗎?
(附帶好處是, 如果成功, 你們兩對父母的老年扶養可能可以打折扣.
但詳情還是請先找律師商討, 釐清勝算有多少)
2. 等她成年, 妳跟妳丈夫的愛的小窩, "方便"分她住嗎?
就算沒空房間, 打地鋪(或許也拉個屏風)也比住父母家被虐待好吧?
但一個年輕少女睡在公共空間, 妳先生路過看到, 這也是滿曖昧尷尬的事情.
當然, 這不是長久之計, 可能上大學還是要以住宿舍為主.
(抽不到宿舍的話, 開銷比較大, 就可能要考慮繼續住妳們兩夫妻家?)
3. 妳妹如果能有自己打工的能力與意願, 其實根本出得起自己的吃飯錢.
不見得會花妳多少錢. (這部分,要看妹妹的病況&人格特質&逃生/獨立意志)
4. 成年後的學費貸款可以是父母以外的人當保證人, 屆時妳願意嗎?
: 感自己真心恨父母(父親會家暴是另一個故事)無法原諒也不想再假裝原諒,封鎖了
: 母親想還自己一個安靜人生。
: 但基於從小是一貫道接受了很多「無條件孝順」「無不是父母」那類噁心孔孟思維,
: 揮之不去,夜深人靜常常受到良心的譴責,覺得自己是個不孝的渣渣。
我忘記在哪邊看到的認真文, 說到孔子在論語裡其實有說:
當父母做出錯誤的事情時, 子女要溫婉勸諫, 而不是默默承受.
當勸諫不成, 那就要遠離, 不要讓父母有機會做錯誤的事情.
留在那邊受苦, 使父母成為作錯誤事情的罪人, 這才是不孝的事情.
所以, 妳讓妳媽無法對妳情緒虐待, 甚至讓妳媽沒有成功詛咒到妳,
可見, 妳的選擇多麼的孝順阿!
當妳媽沒有盡到一個養育的本分時, 如果妳還姊代母職照顧了妹妹,
讓你媽沒有因為自己的錯誤, 毀掉一個年輕的靈魂, 少造了一些孽障,
那又是多大的孝順阿!
: 然後母親變本加厲對妹妹惡言惡語 說我家三個孩子(還有我哥,一個無比順從也定
: 期給家用的好孩子)都對不起她,對她很殘忍,她最可憐,詛咒我妹說不知感激人生
: 一定會很悲慘(感激她毀掉我們健全人格?)
: 有時候甚至會想,如果能讓我妹有一個少受點負面影響的人生,是不是媽媽快死掉更
我完全懂這種感覺. 因為也不時會這麼想.
: 好?我知道母親沒有真的做什麼罪大惡極的事,但我依然覺得她們給的童年就是地獄
: 。
生下一個人, 卻對她的未成年時光不負責任 (威脅不給飯錢
同意讓孩子讀書, 卻對自己的承諾不負責任 (威脅討教育費
用情緒虐待來讓一個人變成憂鬱症患者,
因為被她生下來, 再被她虐待, 以至於可能人生中80年都活在心裡地獄裡.
這種把人推入地獄的事情, 從靈性的角度, 還不夠罪惡?
妳跟妳妹妹如果未來能好好過, 那就是最大的孝順了.
因為妳們幫助她少做了很多孽, 她可以少還一點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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