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該怎麼辦? (文長慎入)消失

看板pay_home作者時間7年前 (2018/05/18 13:51), 7年前編輯推噓4(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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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不是那段期間的折磨,導致她對金錢觀念的扭曲,從我工作賺錢後收入一直是被她 : 掌控著(至今將近13年), 她對我所有金錢的投資我也都一無所知,她不主動跟我說明, 我 : 也沒想去了解, 我之前純粹想法是, 只要有郵局提款卡給我領錢買生活用品就好了 所以, 至少妳有妳戶頭的提款卡, 可以領錢? 對吧? 那妳應該也可以查得出來, 現在戶頭裡剩下的錢是否還算合理正常? 13年來收入總共是多少? 剩多少? 花掉多少? 其中多少是妳花掉的? 多少是透過母親花掉的? 母親花掉的部分, 平均一個月是多少? 一個月花掉三萬(我單一個人當阿宅不含房租就快花兩萬了)應該還算正常, 有租屋房貸等會更高. 如果你每個月月薪沒有破四萬的話, 戶頭沒有幾個錢, 也不用太意外阿... 恐怕就是要花那麼多錢, 妳媽雖然沒有跟妳說過, 但應該也沒有亂花, 就合理開銷. 如果剩的錢還算合理, 妳可以先放一百個心了. 如果不是很合理, 也可能是另外有投資安排, 先別緊張. 如果不是很合理, 妳也要先按兵不動, 不要直接找妳媽吵, 打草驚蛇. : 我也不會想去學理財, 一直很信賴我媽, 知道她不會亂花錢, 會幫我把錢處理好好的. 13年來接受這樣的「代管」, 其實你終究有部份的責任. 等妳拿回來之後, 我想你終究還是躲不掉母親的情緒勒索. 自己的錢 vs. 母親的情緒, 就是個大難題, 但有時只能選邊站. : 但是上個月我和我老公登記結婚了(當然她是不高興的,因為我老公身高不夠高,學歷不夠 : 好,薪水不夠多...) 因此我告知她後, 就去我找我老公登記結婚了, 我老公的爸媽那邊 : 是很OK, 很開心 : 而結婚後當然就必須要有財務上的分攤, 隨之而來的就是買房, 我們理想是買7~8百萬左 : 右的透天, 希望能支付一半左右的頭期款(不想之後的房貸壓力很大), 但這必須我和我 : 老公一起合作, 問題來了, 我的錢我媽是肯定拿不出來的(已多次溝通), 她對金錢掌控 : 欲非常強, 她覺得"人不自私 天誅地滅"(她自己對我說的) 她也說:"誰不愛錢啊! 你敢 : 說你不愛錢嗎... 那你全部的錢都給我啊" ..... 整個人被金錢奴役, 所謂的守財奴應該 : 就是形容她吧! 她完全不讓我知道我積蓄的動向狀況(錢"大部分"都在我的名字的帳戶 : 只是存摺印章都在她那邊) 存摺印章, 都是可以直接洽金融單位申請補發的東西. 妳只要憑著妳的身分證件雙證件(譬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 就可以換新了. 印章自己先到鑰匙印章行刻一個就有了. 換新的之後, 舊的會自動作廢. 就算你證件被妳母親扣押, 妳也可以先去戶政單位/健保局/監理所等公務機關申請證件遺失. 再憑著補辦的證件, 去金融單位申請補發存摺, 更換印鑑. 等跟金融單位辦完這些程序後, 建議不要讓錢留在原戶頭, 去一個新的金融單位開戶, 把全部的錢用臨櫃匯款的方式一口氣全部轉走. 這些事情, 跟公司請假一天或半天, 下周一就可以全部辦完了. 至於公司薪資轉帳直接匯到妳媽知道的那個戶頭這部分, 妳也跟公司更改薪轉帳戶, 轉到妳新開戶的部分. 以上, 通通不需要事前讓妳媽知道. 如果, 帳戶目前剩餘的金額還算合理, 只要簡單採取以上步驟即可. 如果, 帳戶目前剩餘的金額差太多, 妳才需要開始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可能會需要考慮法律行動的部分有二: 首先, 針對金融單位: 為什麼金融機構可以讓人單憑印章, 就由非本人提款? 這樣合法嗎? 如果追究刑責的話, 妳可以得到多少賠償? 其次, 針對妳母親: 妳母親還沒花掉的錢, 妳在戶頭看到的那些, 妳按上面步驟就能全數拿回, 不用走法律. 至於妳母親已經花掉的錢, 妳要得回來嗎? 合理花掉的, 我覺得就別討了, 畢竟人都要生活費, 這並不過分, 只是手法令人討厭. 不合理花掉的, 是妳自願奉上的, 於法要討...我覺得機率不高; 花光了也還不出來. 但那些轉投資沒花掉的, 或許還有可能. 以上兩點, 如果要走法律途徑: 請花點錢徵詢律師, 13年的錢都可以給媽媽了, 卻不願意花幾千塊錢找專業諮詢? 最後提醒: 請勿打草驚蛇 請勿打草驚蛇 請勿打草驚蛇 不管剩的錢合不合理, 別跟妳媽說, 先默默把現有的錢用上述方法全部拿回來就對了. 等到手後, 要走法律途徑, 就更不用跟妳媽說了. 要走法律途徑的話, 等妳媽發現的時候, 就沒事人般說: 因為結婚了要開始自己規畫財務, 所以之後會自己處理. 至於法律交手的部分, 我也不懂, 請自己付錢問律師. 不用走法律途徑的話, 妳可以等錢確定到手後, 主動跟媽媽提: 之後要拿孝親費給她, 請她給妳她的戶頭帳號, 讓妳方便處理. 至於孝親費要多少, 那已經是妳們的家務事了. 妳媽有多少工作能力? 她能賺多少錢? 這妳比較清楚. 畢竟妳媽是有拉拔妳長大, 只是之後窮怕了個性扭曲, 那確保妳媽之後不用賠上健康的狀態下工作養自己後, 還缺多少, 妳意思意思給一點, 至少讓她吃飽穿暖有房子住, 這應該是合理的孝親部分. 我覺得妳比較不清楚的可能是: 生活費一個月需要多少錢. 畢竟...一個13年來沒有去了解自己收支平衡狀態的人... 如果吃米不知道米價, 也滿能想像的. 我也是查看自己的收支才知道我這麼宅, 又不愛買東西, 也不愛逛街旅遊旅遊, 一個月扣掉近萬元房租, 還是要有將近兩萬元的開銷.... 常常, 幾天前才領個五千元出來, 一轉眼就像把鈔票扔水溝全沒了,又得再領錢. 妳如果只負責領錢花, 沒有記帳, 沒有存摺可以查帳, 妳真的知道妳自己又花了多少嗎? 如果你的帳戶支應是妳媽+妳兩個人的開銷, 花掉三萬很正常吧? 如果你還有逛街逛網拍買衣服買化妝品旅遊...雜支, 那月花四萬也很正常. 畢竟, 吃飯錢, 瓦斯錢, 聚餐費和天天一杯飲料(這個我沒有) 治裝費, 租金房貸房屋稅, 家具費,生活用品雜物費 交通費,買車養車費停車費,汽油費保養維修費,車子也要繳稅 偶爾出去散散心聚個餐吃個飯看場電影唱個歌(這些我都沒有花) 還有醫藥費, 如果看中醫沒健保更貴. 人活著就是會要花的錢, 比我想像的還多... 所以, 月入四萬, 月光族, 正常. 租屋的話, 看房租一到兩萬都有, 月入五六萬月光族, 正常. 妳說妳要把錢拿來買房子??? 所以妳之前是13年來都月入七八萬嗎? 月入五萬以上的人, 工作應該也大多是知識份子的工作了, 尤其也念了公立大學. 然後連存摺印章無法扣押帳戶都不知道 Q_Q 覺得...真的好傻好天真好無知好誇張. : 我該走上法律途徑嗎? : 還是以前的錢就都給她了, 我另設戶頭重新慢慢存呢? (只是這個選項生活會很刻苦T T) : 呼...終於打完了, 謝謝看到最後的你... Orz By 徬徨無助的Ruby 妳不要以為把錢拿回來就沒事了. 如果妳媽沒有過度花用妳賺的錢, 那她不過就是過度保護了. 那妳把錢拿回來之後呢? 再交由丈夫幫妳代管嗎? 連可以自己去金融機構辦理換存摺跟換印鑑都不知道的人, 然後說要去買房子. 到時候房子登記誰的? 貸款誰付錢? 提款卡密碼跟存摺印章會不會又給丈夫拿去使用? 會讓人人擔心說, 妳會不會被丈夫害到, 搞得全部的錢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7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y_home/M.1526622715.A.938.html

05/18 14:02, , 1F
好詳細 母女好像都不愛花錢存款應該
05/18 14:02, 1F

05/18 14:03, , 2F
幾百了 正好拿來買房剛剛好..
05/18 14:03, 2F
我也不愛花錢阿! 但天知道原PO是月薪多少? 如果她月薪不高, 月光族也很正常. 如果帳戶戶頭看得見錢, 那根本不用那麼擔心, 就一個簡單的手續而已.

05/18 17:09, , 3F
另外請愛用簽名代替印章
05/18 17:09, 3F
哦? 這我倒是不懂了.

05/18 19:27, , 4F
實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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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y_home版, 我看了好幾次, 存摺印章證件被扣押, 就覺得自己動彈不得了? 我覺得這些人...這輩子一定沒有弄丟過錢包, 然後全數證件在裡面, 得補發. XDDD

05/18 22:40, , 5F
推,覺得你講到重點,我也猜測她可能不清楚
05/18 22:40, 5F

05/18 22:40, , 6F
生活的花費,誤以為存款不少。實際上大部分
05/18 22:40, 6F

05/18 22:40, , 7F
一般薪資水準下的,要存錢買房就算不是筆筆
05/18 22:40, 7F

05/18 22:41, , 8F
仔細記帳、每月檢討收支,也要對自己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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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22:41, , 9F
存款有個大概的瞭解。如果十幾年來都抱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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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可以提款花用就好的心態,大部分人都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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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22:41, , 11F
的比預期多、存的比預期少
05/18 22:41, 11F
我寫完這篇, 才注意到這個原PO的句子: 她完全不讓我知道我積蓄的動向狀況 (錢"大部分"都在我的名字的帳戶只是存摺印章都在她那邊) 但我還是看不懂, 所以到底原PO知不知道他戶頭現在實際有多少錢? 原PO寫完文之後也在線時了一段間, 但也沒看他回自己PO的文章. 另外, 別邊的推文也提到, 可以辦網路銀行/郵局, 就可以查之前的帳務進出. 大概可以查個近一兩年的吧. 更久的帳, 應該可以臨櫃調閱資料. 這些都是我文中上述的事情辦完, 可以一併辦理的. ※ 編輯: psyche (180.217.171.42), 05/18/2018 23:44:48

05/19 00:15, , 12F
台灣幾乎99% 的地方都可以不要用印章
05/19 00:15, 12F

05/19 00:15, , 13F
只留簽名,如此一來就沒有印章保管的
05/19 00:15, 13F

05/19 00:15, , 14F
問題,只有本人簽名才算數,非常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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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00:15, , 15F
原PO的狀況
05/19 00:15, 15F
文章代碼(AID): #1Q_cdxau (pay_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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