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收到同父異母的妹妹寄的存證信函
※ 引述《Loom (小落葉)》之銘言:
: 1. 父親過去有支付妳們的生活費和學費, 如果他生活陷入困境,子女有扶養義務。
: 我推測對方存證信函是以此為據。
想請問大大,像這種扶養義務,如果在法院上,會怎樣認定有沒有"盡到"扶養義務?
我可以一個月支付個幾千塊的生活費,這算盡了扶養義務嗎?
因為爸爸的看護費在加上房貸跟欠的錢一個月可能要7萬,但是我沒這麼多錢>_<
: 2. 當初轉給[阿姨]的錢是何用途?贈與?寄存?附負擔之贈與?如果你爸沒
: 有想要把錢拿回來,你們沒有立場替他要回來,即便他現在身無分文.
: 即便他想要, 以上也需要人證物證; 認定困難.房子還是您父親的名字嗎?
: 如果認定是贈與, 入帳給她的錢, 就是她的錢. 要不要用在妳爸身上, 看良心
: 和談判的技巧.
當初轉給阿姨的錢實際上應該是寄存,在稅務上或是其他有登記的名目裡面是甚麼
用途我就不知道了....房子也是用阿姨的名字登記的,這都是因為我爸已經破產,
名下不可以有任何的資產....
: 3. 沒有婚姻關係, 她沒有永久照顧他的義務; 她是可以把人交出去, 請你們(含她
: 的女兒)共同分擔照顧義務.
她的女兒還未成年在法律上也需要分擔照顧義務嗎?
那在法律上可以說因為她女兒未成年,所以他也必須代替她女兒分擔照顧義務嗎?
: 4. 過去關係沒有處理好的親人,自行在家看護會有比較多的感情困擾.
: 5. 爸爸如果還有意識, 只是身體不適但還可以做決定, 詢問他的意願如何.
: 能私下談當然最好, 但對方發存證信函, 是表明不願再談法庭見, 或是逼妳們面對,
: 她不想再負擔照顧責任?或是此舉是您父親的要求?
依我對爸爸的了解,爸爸應該是不會想要發存證信函給我們,因為他從來都不想麻煩我們
所以推測可能是阿姨不想再負擔照顧責任吧...
像這類的事情,是不是如果我們以存證信函發回去給他,並表明我們的善意,
就可以不用在到法院那邊呢...
: 問題不光在阿姨,先評估您父親的狀況吧。如果他已經失能無法處理自身事務了,
: 那又是另外的處理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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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17.47
※ 編輯: GIRLGIRLGIRL 來自: 111.240.17.47 (11/03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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