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有關違規文章砍文 是否應給予緩衝期?
恩...我是不知道貴單位有幾個ID在PO文,畢竟沒一個個紀錄歸檔
目前BABYINCAR這個ID有三篇文章紀錄,兩篇留存在板上,一篇被刪
被刪的原因:標題錯誤,實際上應該還要再加個排班不明
有需要確認的話我可以把被刪除的原文寄還給你
BTW 10月份那篇的工時已經超過PT範圍,正職麻煩左轉到JOB,該篇稍後會刪除
基本上工時欄位只要有兩項出現,被刪除的機會就大大減少
1.每日工時 2.每周、每月總工時或者工作天數
面議、自由排班、或者其他無法推出工作時數的寫法目前不會過關
預設格式裡面的說明應該很清楚才對,請不要忽略它~
※ 引述《BABYINCAR (BABYINCAR)》之銘言:
: 這點我深有同感
: 我有時會協助公司找PT的活動人員或是公司工讀生
: 但是往往打了許久 結果卻被砍掉
: 薪資並沒低於最低薪資
: 時間也並沒有超時
: 但上次被砍的原因卻是因為工作時間自行調配 每周30小時左右(大致如此 不一定同原意)
: 板主認為我這樣是違反版規所以把我砍掉
: 說真的 我一個月大概PO一次 到現在PO還是有時會被砍 也越來越不想在這邊PO
: 我自己也喜歡在PT找些賺點小錢的打工 也認為現在的工作越來越少
: 希望板主考慮一下能否改進
: 不要讓有心找人的雇主被無謂打擊
: 畢竟這邊能PO敢PO的 至少也是薪資跟工時都符合台灣官方標準
: 在黑商奸商充斥的台灣 算是台灣好廠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6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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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版禁止時薪工作,pt版禁止正職工時的工作,各版訴求不同當然規定就不同
想要找正職人員,麻煩薪資改成月薪po到job版
想要找pt人員,就把工時縮短~ 事情就這麼簡單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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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並沒有列出正職跟兼職(打工)的差異,更沒有工讀生一詞(只有勞工)
上述詞彙都是民間約定成俗的東西,既然沒有法律規定那這東西就是隨人定
目前的工時判定標準大致上沿用過去那套,不過放寬了工作期限(工期延長到半年)
真要開放長時工作,那不如要求站方把JOB跟PT合併成一板~
另外排班判定標準很嚴格嗎?把"大致"排班天數或時數列出很困難嗎?
寫個:每週/月至少排滿x小時或者x天就會過關,這要求不算太過分吧?
資訊透明化是很重要的一點,如果什麼都寫的不清不楚那求職者的保障何在?
白紙黑字都有可能被陰,更別提沒寫明白的~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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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是規定的問題還是雇主的問題?
勞基法擺在那也是一堆雇主造假,那要怪勞基法嗎?
還是你覺得把規定拿掉雇主就不會造假? 乖乖按照法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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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板規對於工時的標準判斷,希望是有
本版認定的正職工時如下
正職工作:每週工作5-6天 + 每天工作7.5 hr以上 + 工作期間超過半年
(請注意JOB板只接受月薪制工作,想以時薪找正職工時人員請另尋高明)
之前的規定是
正職工作:每週工作5-6天 + 每天工作7.5 hr以上 + 工作期間超過三個月
簡單來說每週工時只要達到7.5*5=37.5且工作期間超過六個月就當作正職刪文處理
另外這項只有刪文並無水桶懲處
勞基法規定的"正常工時"為 每日八小時 雙週不可超過84小時,超過即算加班
以勞基法規定的正常工時為基準,再下修時數當作PT工作的標準
為何要這樣做? 因為有job版可以張貼長時工作,PT定位是提供短期低時數的工作
正如版名所示
part-time
- 兼任的,半工半讀的,部分時間的(ad.)部分時間,兼任地
- 部分時間的,非全日的(ad.)花部分時間,兼任地
最後補充一點
pt並沒禁止單日超過八小時的工作,只要工時總和不超過上述標準就行
當然單日超過14hr的違法工作就不用想了,不會過關的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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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癥結點在"工時" 超過pt標準,就請想辦法變成月薪po到job版
時薪轉月薪也不是難事,就看雇主要不要做而已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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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時薪轉成月薪跟縮減工時有何問題嗎?
重點在於雇主有沒有按照所填寫的事項行事,求職者有沒有獲得應有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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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2 則推文
還有 47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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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要限定時間? 之前的版友意見你當作空氣嗎?
而且為何是你來決定而不是"大家"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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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沒有問題,我等你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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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本板限定的東西可多了,建議你也一起寫進提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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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變通的方式不是沒有,說謊不是唯一的路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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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先來個問卷調查好啦~
1.何謂pt 何謂job 看看大家對於這兩者的區別是怎樣認定的
2.能否接受pt版開放長時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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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發文的話不就兩條 1.改工時 2.改薪制 這對雇主來說很難嗎?
因為懲處然後不發文就當作求職者損失的話,那所有懲處機制都拿掉好了
不然每一項懲處都會造成"損失"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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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確實執行 才是說謊,如果有 何來說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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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那麼利害能引導雇主怎麼作,要不要說謊取決於他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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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業主要求才不也要乖乖照勞基法規定 偉哉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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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對了,本板多的是勞基法上沒有的規定,該遵守的還是得遵守
不管是必填欄位還是外標題,文內格式或者文章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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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所以哪個單位定這麼死的工時或者薪制,歡迎找我談談看怎麼發文比較好
我是不排斥討論假設性問題啦,只是如果能佐以真實的案例就更好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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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營模式會為了很多東西改變,要不要變 就看他們了
改個薪制或者降低一點工時,這點彈性我想正常的公司都會有的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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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工時跟薪制能彈性調整是件意外的事情嗎?
因此更改經營模式有何問題嗎?
不要再提些假設性問題打高空了,先想想問卷調查的事情吧
把最初的問題解決,後面就省事多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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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提到的工時規定很早就有了,我上次更改板規時考量到專版專用的問題
所以並沒有拿掉這條並把工期標準放寬兩倍
如果要延長工期的標準也不是不行,看是要從半年延伸到一年還是更久一些
但是要把整個工時限制拿掉說真的就跟job板沒啥兩樣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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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卷內容決定好了沒?
另外補充一點,如要進行後續討論,請重新開一篇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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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的話不打算一直說,薪制不是本版區分PT跟JOB的條件
然後要繼續討論這問題 麻煩重新開一串文章,離題很久了
※ 編輯: korsg 來自: 203.196.98.24 (12/16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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