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korsg的連署案呀...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1.退場機制是不可能由板務制度去綁的。適任與否乃組務決定,版規怎麼綁得到板主= =
: 空談...
這是有可能
BUT 但就像秦始皇一樣 只傳一代
因為下一任板主不一定要買上一任的帳啊
除非有人留下來當太上皇
即使是小組長自己也不可能都一直留任
: 3.凡事投票。等你當了就知道,投票當然是選對鄉民最沒壓力的選擇,然後你就死了
: 如果有鄉民不滿劣退,要求違規就只要刪除即可,一定高票當選
: 那是要板主操死自己讓鄉民猛PO只刪文嗎? 這種操法能當得了幾天(汗
投票是OK
我自己在業務板就有留下這條規定
問題是 選項是版主訂 還是 鄉民定?
版主訂 這就要看板主個人喜好和是不是具有幽默感
(我承認自己辦的投票都有點白爛化)
還要看投票規則怎麼制定
若是全部交由鄉民說得算
那就要一直開 會前會 會前會的會
其實是可以當很久了
因為最後會變成以下狀況:
公告
因為大家無法對怎樣投票 和投票的選項 以及投票資格 產生定論
因此我們繼續投票來決定這件事情
總之 要看這個人有沒有誠信
我看太多版主說要搞投票制
到最後都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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