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新板主政見限定閱讀

看板part-timeBM作者 (kkoowwee1102)時間12年前 (2012/07/22 01:56),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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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板主政見中. 有 "設定十八歲以上進入" 可能與現行 "就業服務法" 第五條有相抵觸之處. ( 參考 民國100年12月5日勞職業字第1000093538號函釋 ) http://www.bola.taipei.gov.tw/public/Data/232017472471.pdf 可能涉及 "年齡" 就業歧視相關規範. 請小組長. 代板主及板主注意. 並於此提出討論. 並請注意有無違法問題. 感謝. 作者 smart1988 (蒼穹的斯斯) 標題 板主參選-joh 時間 Mon Jul 16 13:06:26 2012 ─────────────────────────────────────── ※ [本文轉錄自 smart1988 信箱]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標題: Re: [公告] 唯讀期間板主徵選辦法 時間: Sun Jul 15 17:14:04 2012 1. 您的 ID joh 2. 註冊日期 04/08/2004 20:14:52 Thu (已滿 3010 天) 3. 上站次數/上站文章數: 2824 次 2974 篇 4. 曾擔任/現任ptt版主: 現任Transfer版主 5. 平均一週花多少時間在pt版: 45hrs 6. 可管版的時間: 平日晚上 假日下午晚上 7. 對PT板板規部分是否有特殊想法(需要改進或是其他意見) (1)統一罰則 若事情節嚴重者則為30天 次之則為15天 輕微者則3天 (2) 針對文章外流的部分 會加註CC授權或禁止轉載供使用者選擇 (3) 設定版面為18歲以上才能進入 (4) 版規不做太大的變動 但會針對代徵的部分與資深版主和站務交換意見 8. 是否會編輯精華區(對精華區現況的意見) 會 無意見 9. 對part-time板的未來規劃 (1)未來希望是成為打工族的資訊收集站 (2)需要有3人輪值的方式進行假日留守版主 (3)上任第一件是就是要優先處理FB轉文問題 會在文章加註是否授權轉錄 (4)跟勞工局溝通 希望勞工局以發函方式處理雇主和打工族之間的問題 -- 這個城市不在城市 你需要好好在這個城市好好表現自己 表現自己的新力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89.1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art1988 (1.169.169.76), 時間: 07/16/2012 13:06: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60.71.146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114.160.71.146 (07/22 02:00)

07/24 14:04, , 1F
其實不會,因為並未限定要求發文者限定年齡
07/24 14:04, 1F

07/24 14:06, , 2F
而這規定說穿了是不要讓Kiss開設的臉書社團任意轉貼
07/24 14:06, 2F

07/24 14:06, , 3F
設定十八禁閱讀 才不會顯示到PTT網頁板
07/24 14:06, 3F

07/24 14:09, , 4F
同時勞基法也有規定雇主j不得雇用十六歲以下童工
07/24 14:09, 4F

07/24 14:10, , 5F
除非PTT站方會為了PT板特別處理 否則現行規定只能這樣
07/24 14:10, 5F

07/24 14:12, , 6F
更正 未滿十五歲
07/24 14:12, 6F
十六歲到十八歲也有求職和工作權利. 十八禁等於限制他們找工作權利. 已經算是 "實質限制" 在系統的顯示中也會顯示出來. 等於已經 "公開限制十八歲以下 16 到 18 歲的使用者求職權利 "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60.245.65.129 (07/24 14:24)
文章代碼(AID): #1G2kqn63 (part-time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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