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看板part-timeBM作者 (阿賢)時間14年前 (2012/02/25 16:46),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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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enChihLai ()》之銘言: : 事由: : 我還是要繼續申訴。 : 只有02/21.22才能消劣文是怎樣? : 看我不爽可以直接說,如果是這樣我是大方接受。 : 我現在去看PT板,還是一樣一堆人因為勞基39被劣退。 : 在上一篇的申訴裡面我已經給了具體的建議, : 應該要在板規註明國定假日是否雙倍薪, : 或者是修改範本(現在我有兩篇劣文不知道範本是否已經修改好了) : 捅了一堆人水桶,很有趣嗎? : 是代表PT板不看板規的白目很多? : 還是版主做事能力不夠好,表達方式不夠清楚? : 如果真的有做錯事情就承認嘛,就改過來嘛, : 面子拉不下來真的是很難看。 :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的想法的? : 證據: 我是以置底那篇公告為依據,在那個時間點之前都是可以申請的, 包括你在這的那篇,只是不知道都已經提出補救方案了不知道跑去組務申訴的意思是? 況且該公告置底到現在甚至都在文中標示要強制註明要有國定假日薪資了 還是有人無視,也許就如你所說的那樣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04.221 ※ 編輯: FECer 來自: 218.163.204.221 (02/25 16:54)

02/26 00:27, , 1F
置底公告是Thu Feb 23 04:48:24 2012
02/26 00:27, 1F

02/26 00:29, , 2F
02/26 00:29, 2F

02/26 00:29, , 3F
非2/21-22期間 不得申請
02/26 00:29, 3F

02/26 00:30, , 4F
原來這樣推文的意思是有包括
02/26 00:3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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