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發文權限一定要這麼嚴格嗎?

看板part-timeBM作者 (amon)時間13年前 (2011/07/02 15:5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9 (看更多)
※ 引述《kuo1102 (別來無恙)》之銘言: : ※ 引述《Rjab (風定雲散春已逝)》之銘言: : : 光小弟現在的四間廠商,通通說他們沒辦法貼文。 : : 小弟想請問一下,假設該公司本來價格是120/hr : : 小弟順手抽傭20/hr,以100/hr的價格替他們上PTT徵人。 : : 就只是因為K版主您的豐功偉業, : : 不知道這樣子會讓您有什麼感想? : : 小弟不打算繼續酸您,該會想的就是會想。 : : 順帶一提,這樣子抽傭的模式是5年前PTT剛爆炸性成長的時候, : : 希望您不要讓整個PT版的環境倒退到以前那樣子的情況。 : : 該放手就要放手,不要沒事亂搞戒嚴.... : 1. 代 PO 雖不違法不違反板規. 但發文內容一樣受就服法. 勞基法. : 所有法律與板規規範. : 2. 抽傭部份. 雖然小弟個人是反對的. : 同時告知勞工局有公告禁止個人仲介與不當抽傭. : 這部份小弟亦會再向勞工局詢問相關法規. : 再強調一次. 本板為 "學術網路下的免費合法服務平臺" : 人家勞心勞力累得要死 120 就被抽了 20. : 你輕輕鬆鬆動動口動動手接幾個電話貼貼文就抽走了 20. : ( 我絕不做這種事. 因為怕生兒子沒XX ) : 小弟個人是十分不齒這種行為的. : 3. 本人基於服務立場. 絕對沒有任何目的與利益. : 也沒有任何抽傭與現金報酬. ( 相較於為了報酬抽傭而做 ) : 也有為了合法接受謾罵甚至任何結果的心理準備. : 4. 不用擔心. 小弟做的自會有大部份使用者公評. : 是由選舉產生. 小組長決定. 並非所謂本板為小弟個人 : 板面之問題. : 以上. 謝謝您的詢問與指教. : 板工 敬啟 板主您好: 我想pt打工板,應該算是全台灣找臨時工最大的平台吧,目前發文限制 變嚴了,沒錯,是少了很多亂七八糟的文,但也少了很多好的工作機會, 也如你所說,有需要的人會找到出口的,找人代po(包括板主),也要真 的有找到人,可板主你有沒有想過,這樣的徵才過程中,多了個中間人 ,事情容易變複雜,可能訊息沒傳遞清楚,造成誤會,又或者雇主拖薪 不認帳等問題,那你要好心免費代po的人(包括板主)怎麼辦? 另外原本可刊登的人,因為新規定而無法刊登,那奇毛子會很不爽的, 明明我都按照規定來,薪水也給的不錯,結果現在不能登,反而是很多 合法的人力仲介公司(並無對錯,合法仲介本該抽傭),抽了傭,卻可以 刊登,那他可能轉到別的平台去找人,或是乾脆也發給仲介公司找人, 我想Rjab應該是指類似這個意思,只不過他說的是個人仲介(可能違法) 這樣只會壯大仲介公司的業績量,而板主也是反對抽傭的,但不覺得現 在板上很多都是仲介公司嗎? 當然提高發文限制,板主若覺得會讓pt板變好,那就繼續吧,小弟也沒 有任何目的與利益,甚至到目前為止,也沒有po過或代po徵人文,只是 提出建議,但似乎這些建議都不採用,譬如個人搬運類(不是指搬家,要 出車那種,因為已有搬家板,而是幫忙搬個垃圾之類的家庭需求),m板主 也同意有限度開放,ts1688也提出相關的建議,但k板主不同意,說會有 工傷風險,但又在其他發文裡提到「本來找人找工作就會有風險.」,當 然個人徵求類,就我問了勞工局、勞保局等單位後,在法規上是處於模 糊地帶,所以板主有權利去做限制,而目前兩位板主是不是已達成共識, 不開放,或是有其他考量,就不得而知了。 另外關於7月1號前因為小問題被劣退的(譬如能比照7月1號後的規定,先 刪文而不是劣退),是不是能有補救的方法,而板主一直說因為我不是當 事人,不回答相關問題,而只就大方向約略說明,而我問的也一直是大方 向的「新建議」,畢竟也是板主們覺得先前的做法不妥,所以才有7月1號 的規定,不過好在k板主,終於懂我問的是大方向問題,也回了: 「至於消劣,也只有在錯誤時才能補救,大部份意見反應板工都會回覆 劣退原因與依據板規」,也就是說7月1號前,因為小問題被劣退的,因為 是依據板規劣退的,不是因為系統錯誤等其他問題,所以不能補救..... 祝pt板越來越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66.95
文章代碼(AID): #1E3izNxr (part-timeB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E3izNxr (part-time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