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打工的店時薪不合法

看板part-time作者 (egg)時間8年前 (2015/07/23 16:36), 編輯推噓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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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進這家餐廳打工不到一週,就發現很多奇怪的地方,首先是店長說我去的前兩天是職前訓練不算薪水,代表我前兩天站了一共七小時都不能賺錢?而且昨天店裡同事說起薪是80元,之後做一個月才會慢慢調到滿薪(120) 覺得很瞎這樣應該不合法了吧?而且這間店還是連鎖的 請問我能有什麼方式申訴之類的呢?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期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15/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hr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6/19-21端午節)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統一編號: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 Email/電話︰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66.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37640596.A.58B.html

07/23 16:37, , 1F
報警
07/23 16:37, 1F

07/23 16:37, , 2F
當然違法 請逕行舉發
07/23 16:37, 2F

07/23 16:44, , 3F
報警?是勞工局吧
07/23 16:44, 3F

07/23 18:38, , 4F
報警?找勞工局才對
07/23 18:38, 4F

07/23 18:49, , 5F
超蝦的....報警吧!
07/23 18:49, 5F

07/23 19:01, , 6F
還是店長很正要抱緊打成報警?
07/23 19:01, 6F

07/23 20:13, , 7F
做一個月留薪資單跟證據去投訴
07/23 20:13, 7F

07/24 15:23, , 8F
要是沒打卡制的怎麼辦 _(:3」∠)_
07/24 15:23, 8F
文章代碼(AID): #1LiAUKMB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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