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雄/一般] 語言中心4/29-5/13工讀生125/h
※ 引述《PD (PD)》之銘言: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 ★《工作期間》
: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
: 4/29 13:00-17:00
: 4/30 8:00-17:00 (午休1小時,工時8小時)
: 5/4~13 8:00-16:30 (午休0.5小時,工時8小時)
: 每週一至週五 (周末假日可配合加班者佳)
: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如上
: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 ★《工作待遇》
: 平常日薪資:125/hr
: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3/29青年節、4/3-4/6婦幼清明連
假)
: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 薪資發放日:隔月10日(遇例假日延後)
: ★《工作內容》
: 工作地點︰高雄市鳳山區新富路257號(國立鳳新高中)
: 工作內容︰協助試務資料整理(拆錄音帶、分答案紙等工作)
: *重覆性高/需搬重物*
: ★《事業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03797706
: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70號
: ★《聯絡資訊》
: 聯絡人姓氏︰田小姐
: Email/電話︰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lttc.ntu.edu.tw/首頁最下方
: [徵人啟事]填寫臨時人員專用簡歷(請仔細填妥各項欄位,
: 勿自行刪除/更改簡歷格式)
: -->附加檔案(.doc)寄至lttcpd@gmail.com
: *請email應徵,謝謝*
: 洽詢電話:02-23626385 #227
: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否
: ◎《其他資訊》
: 請確認可配合前述之
: 1.工作內容 2.工作期間 3.上班時間 再投遞簡歷
: 需求人數:2名
: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 面試時間:暫定4/27(篩選後將另以電話確認)
: 受訓時間:無
: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您好,我對此項工作有興趣,但請想問是否只做五月份?
因為4月29~30都沒有辦法,因此想先做個確認。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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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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