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已徵到謝謝
作者 gohank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台北/一般] 11/20或21幫忙從台北帶蛋糕回高雄
時間 Sun Nov 17 20:34:37 2013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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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相關公司限定每週一三五才可發文
★《工作時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工作時間︰11/20或21 看你甚麼時候到高雄再去跟你取貨
休息時是否計薪:否
是否供餐:否
薪資發放日:交貨時直接給現金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140/hr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台北-高雄
工作內容︰從台北買一塊青木的蛋糕,並帶到高雄高鐵站(蛋糕錢也會給)
◎《事業相關資料》
※個人攤商、網拍業者請填妥店名、網拍店鋪名及擺攤地址、網拍網址
※非事業單位本區免填,其餘未填者刪文並視情況給予水桶懲處
※代班徵求必填代班公司三項資料,未填者刪文並視情況給予水桶懲處
單位名稱:
地址/網址:
代班公司統編: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陳先生
Email/電話︰站內信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是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聯絡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工作日期:11/20或21號
工作薪資:幫忙出單程高鐵票錢
工作地點︰會從台北到高雄的人
工作內容︰幫忙帶一個蛋糕
※ 編輯: gohank 來自: 36.238.254.130 (11/1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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