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已徵滿

看板part-time作者 (藍色虛空)時間12年前 (2013/04/08 10: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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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三) 9:00-13:00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否 是否供餐:否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上班日薪資:120/hr 國定假日薪資:「如需上班依勞基法公式計薪」 加班費:「如需加班此勞基法公式計薪」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每月5日匯入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台北市捷運大安站附近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中文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是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1人 補充事宜 ◎其他: →多益800以上 非短期打工,希望能應徵者能待半年以上 ◎通知:◎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來信聯絡後會協助約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9 元。 →無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9.161 ※ 編輯: ENiAC 來自: 114.45.160.165 (07/06 09:22)
文章代碼(AID): #1HOYQh2B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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