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重點反而被忽視了。

看板o-p-children作者 (月夜黑風高)時間14年前 (2010/04/22 01:59),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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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請各位先看一下下面兩篇新聞。 母女求見 和生父大吵一架 【聯合報╱記者趙容萱、黃寅/連線報導】 2010.04.19 06:22 am 曹姓女童的生父蘇姓男子,昨晚答應女童的舅舅「會負起該負的一切責任」;女童舅舅說 ,蘇膝下無子女,妹妹和蘇在一起,蘇妻本就知曉,開始還一起出遊,後來不知為何有了 變化。鄰居透露,一個月前,曾聽見曹女與蘇大吵一架。 曹姓女童的生父蘇姓男子,在台中市中華路經營牛排館,和妻子住在台中市北區一棟雙併 別墅。蘇家昨天大門緊閉,鄰居說,蘇家在這裡很久了,夫妻倆膝下無子,常一起出國旅 遊,前幾天聽說又要去義大利。 女童的舅舅表示,妹妹多年前認識已婚蘇姓男子,生下女兒後,蘇對妹妹母女一直都有照 顧;妹妹平日做些房產投資,生活沒有問題。警方調查,女童生母日前才以三百多萬賣了 一棟房子。 蘇家鄰居昨天對曹姓女童母女自殺議論紛紛,表示一個月前,曾見曹家母女深夜守在蘇家 別墅附近,直到蘇返家,由蘇領進蘇家;之後就聽見爭吵聲,吵得很兇,後來是蘇家報警 ,請這對母女離開。 鄰居說,事後蘇妻曾透露,丈夫沒有生育能力,怎麼會突如其來有個女兒?懷疑孩子不是 丈夫的,他們才隱約知道,曹家母女可是來談認祖歸宗這件事。不過,吵過後,夫妻很快 就和好,前天才剛旅遊回來。 與曹家母女熟識的的友人彭姓女子表示,曹母有憂鬱症,曾多次找她訴苦提到身為第三者 的痛苦,她曾勸曹母「人生不能越線」,但她說「要做沒有聲音的人(第三者)」。 警方表示,曹母自殺前寫給蘇妻一封「咒文」,詛咒蘇妻所有親友絕後,可看出她對蘇妻 的怨恨之深;另還有一張啟事,請看到啟事的人通知蘇家人,「說他們的親人曹小妹已死 」,顯示她對女兒認祖歸宗一事耿耿於懷。 法扶棄兒 母女暗夜飲泣 【聯合報╱張升星/法官(台中市)】 2010.04.21 02:10 am 曹姓女童隨母燒炭自殺,依據報載,其母燒炭自殺是因為女童無法認祖歸宗,因此心生怨 懟,憤懣難平。但如果只是無法認祖歸宗就攜女尋死,實在冤枉,女童更是死得非常不值 。 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 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如果曹姓女童確係其母與蘇姓生 父婚外情產下之非婚生子女,無論生父及其原配是否同意,只要曹姓女童由母親擔任法定 代理人,依法提起訴訟,就能「強制」蘇姓生父認領曹姓女童。上開條文的立法意旨就是 為了保障非婚生子女之利益,不致因為生母與生父間欠缺婚姻關係,而使非婚生子女與生 父之親子關係受到影響,故以客觀存在之血緣關係,作為「強制認領」之依據。 此類親子關係之訴訟,司法實務上幾乎均以DNA之生物檢驗作為親子關係存否的重要根 據。換言之,只要非婚生子女與生父間確有血緣關係,要求生父必須「強制認領」的法律 障礙,其實非常容易克服。說穿了,「強制認領」就是法律為了保護非婚生子女,要求生 父必須承擔責任的法律救贖! 本案事實和電影「不能沒有你」的情形若合符節,都是大人造成的錯誤,卻由無辜的小孩 來承擔。雖然同樣涉及「親子血緣」與「法律名分」的矛盾,但是由於法律規範截然不同 ,衍生的法律效果也有天壤之別。 「不能沒有你」是生父與女友同居生女,但因女友與他人另有合法婚姻,基於法律保障婚 姻制度的要求,依法必須「推定」其女兒是同居女友與合法配偶之婚生子女,除非提起「 否認子女之訴」推翻婚生子女的身分,否則單親爸爸無法認領他人的「婚生子女」;但是 本案則是女童或其生母主張「強制認領」,並未否定生父與原配既存之婚姻關係,而是基 於保護女童利益之目的,確認親子關係及扶養義務。選擇司法訴訟來達成目的,事實上並 不困難。 雖然輿論批評社工聯繫救助不夠積極,但是女童母親真正在乎的是女兒身分的歸屬,因此 除了社會福利的介入,法律扶助的支援,恐怕才是治本之道。否則就算及時救回,暫時給 予情緒安撫,恐怕悲劇仍難避免。因此該問的是:女童母親對於法律認知的欠缺,為什麼 欠缺法律扶助的支援? 司法院動用國家資源,逐年編列一百億元的預算補助「法律扶助基金會」,但卻受限於所 謂「民間過半」的詭論,對於法律扶助的政策毫無置喙餘地。誰該得救援?誰不該救援? 如何分配法律扶助資源,完全聽憑基金會董監事自主決定,司法院則諉稱董監事「民間過 半」而怠乎職守。 這種偏聽的法律扶助政策,其所呈現的結果就是:不當消費的卡奴,國家聘請「法扶會」 的律師請命喊冤;判決確定的死刑犯,不乏人權團體奔走呼號;但是暗夜飲泣的曹氏母女 ,卻是法律扶助的棄兒,化成一縷輕煙! 這般偽善的司法人權,應該才是女童母親咒怨報復的對象!   在社會將全部的焦點投注於 司法 與 社工體系單位 的時候,為何不追溯回最初 曹小妹妹的存在責任?而過於糾結社工單位不周,甚至還統計錯失次數,那麼,我們應該 更要探尋,那五次社工人員是不是也在處理攸關性命的危機?是否,有許多面臨生死 之間的人因為那五次的機會用在他們身上得到救贖?   曹小妹妹的家庭不曾為 經濟問題 而煩惱,但是社工單位所接收的案子,還有許多 許多是 下一個餐的錢、還有沒有明天 都不知道有沒有的案例,輕重緩急,如果是您, 會把何者排列在前面? 難道,因為一個曹小妹妹,就讓社工單位就此蒙塵?他們長久 以來的努力,就這樣被掩蓋過去?公平嗎?大家不也是用群眾暴力在逼社工單位低頭? 各位將心比心才是心阿!   接下來,曹母的問題,還不知道台灣社會何時可以接受二奶向正妻烙下狠話, 大家還要同情二奶?在各位努力撻伐司法體系宣傳不周時,有人想過,正妻的心情嗎? 曹母糾結的問題就是在於女兒的認主歸宗,問題是真得只想讓女兒認祖歸宗? 她的想法會有這麼單純嗎?老實說,看她可以如此輕易就帶走孩子寶貴生命的舉動 我並不那麼認為,認主歸宗後,女兒會有多幸福,八成會常常被逼著要和爸爸說,想要 和媽媽在一起不想和大姨住。    再者,男女之間不見得要有性行為才能懷孕,但,要不要生下來則是女方可以單方 決定的事情,如果真的有認主歸宗的爭執,蘇男最後決定不讓小孩認主歸宗,其中最關 鍵的不也是妻子的態度?(本人沒有贊同蘇男外遇的舉動)    各界的聲浪排山倒海蜂擁而至,妻子的壓力又有誰能體會呢?正當各界火熱討論 所有圖片紛紛公開,還要求生父上前上香,蘇姓夫婦的家庭真得要為了第三者而破碎了? 老公外遇,我相信正妻心裡就已經不好受了,現在不但要承受二奶的詛咒,不讓小孩認主 歸宗的惡毒罪名,還有社會不斷討論的熱潮.....    難道,這對她就公平?如果你是女人,如果你是她.....    台灣現在最急迫需要或許社工與司法在名單之上,但更重要的     倫理與道德 在哪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178.232

04/22 02:10, , 1F
最後,在熱烈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不也間接達成曹母要蘇妻
04/22 02:10, 1F

04/22 02:11, , 2F
家族雞犬不寧?折磨另外一個女人脆弱的神經?
04/22 02:11, 2F
文章代碼(AID): #1BppqJV0 (o-p-child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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