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稅簽&財簽
《稅簽財簽分開》證期會:查帳效率受影響
■ 記者馬淑華/台北報導
證期會官員表示,同一家企業的稅簽及財簽,分由兩組會計師辦理,
在查帳效率和成本上,多少會受到影響,
而且負責稅簽的會計師,專業判斷空間將被壓縮。
證期會官員說,稅簽是針對財簽的財務報表內容做帳外調整。
如果財簽及稅簽分開,由不同組的會計師辦理,
可能會讓負責稅簽的會計師,被動接受負責財簽會計師的報表,
比較沒有判斷的空間。
至於同一家企業財簽及稅簽分開,責任問題如何釐清?
證期會官員指出,依照現行規定,最後財簽、稅簽是誰,
那個會計師簽的,責任就由簽名的會計師負責,
屬於無限責任,大原則是如此。
證期會官員解釋,財務報表上有「所得稅」的會計科目,
雖然這部分是由負責財簽的會計師負責,
但目前財會公報第22 號有相關規定,
這個數據屬於估算值,因此只要是根據該會計原則估算所得稅,
在責任釐清上並沒有問題。
不過,證期會官員指出,由於稅簽是依據財簽的報表內容作調整而來,
原則上必須被動接受財簽會計師的查帳結果,在專業判斷空間會受到壓縮,
事後若被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出具補充說明時,
被牽連的會計師人數也自然增加,影響效率。
官員舉例說,A公司的財簽及稅簽由兩組會計師分開辦理,
稅簽會計師必須根據財簽會計師出具的財報「被動」加以調整,
如果碰到財簽會計師事後因故調整報表內容,
不知道稅簽會計師能否接受責任將難釐清。
【2003/07/03 經濟日報】
----
以上三篇是"舊新聞"了...
純屬灌水~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6.73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