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財產暴增奇蹟!!
陳水扁財產暴增奇蹟
陳水扁在83年12月25日就任台北市長時,宣示整頓市政的三院之一就是「廉潔」,我們就
看看扁神多廉潔: 他四年市長當下來,由千萬級小富翁便成億萬富豪,市長四年的薪水
四年不吃不喝不用,全部存起來,也不過8百多萬元,這「億萬」是怎麼來的,就很有問題
了。 在審視阿扁的財產時,我們不用牽到他的叔叔小姨什麼的, (就像他亂扯宋省長九
族一樣)只說他一家四口:阿扁、阿珍、陳致中與陳幸妤。 阿扁的財產,從有價證券、
房地產、存款、自用車四項來看,已有兩億。 這還不包括他子女陳致中與陳幸妤的存款及
股票市值。 先說股票方面:
阿扁的股票及有價證券,以每股10元的票面價值統計,就有新台幣1505萬8170元,合計約
150萬股。 這些還不包括陳致中!一、二十萬股南亞科技股票。 阿扁在上任市長的84年
3月8日向監察院申報財產資料中,股票面值還只不過68萬8310元,約6萬8千多股。當了四
年市長,股票暴增21倍。這四年之中,他既沒賣房子又沒做其它投資,請問這些大量的股
票是哪來的?說清楚、講明白啊!
其次,阿扁卸任市長前一年(民國86年12月15日)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股票面值就有1014
萬2430元,陳致中就有145萬元南亞科技股票,和他卸任之後的股票相比,多了60萬股,他
卸任而沒有收入的情?況下,還能大舉買進五六十萬股(只算面值就有五六百萬,市價更不
只)的股票,這些錢是哪來的? 再說存款: 存款可以生利息,但是有沒有進出則馬上可以
查出來,他如果有拿錢去買股票,有內線而炒作獲利,那我們可以了解。但問題是: 這些
存款只進不出,根本沒有拿出來買過股票!因此那些股> 票的來源是有問題的。
阿扁的現金存款,由84年3月8日的1167萬9364元,到89年2月初總統候選人申報時,暴增為
5438萬395元。 這是「現金」,不包括任何股票和房屋等喔! 這些錢不是在任何基金會名
下,而是在陳水扁和吳淑珍兩人的個人戶頭中。 民國87年,陳致中還未成年時就有南亞科
技公司股票14萬5千股,這又是怎麼來的呢?
水扁身為市長時,就以身做則,教大家如何逃稅。 陳水扁老婆吳淑珍在民國86年3月
至5月間,將「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05巷11之1號」的住宅「賣了」,賣給誰呢???買方叫
「陳幸妤」,好玩吧? 這個建築物35.1坪,土地9.47坪,是接近中正紀念堂的台北市精華
路段,土地公告現值為每坪56萬元,所以光是土地就值530萬,加上建物共值1500萬元以上
。 為什麼吳淑珍要賣房子給自己的女兒,而不用「贈與」?
就是為了逃避贈與稅!難道說陳幸妤有能力買下媽媽的房子?問題是她那時還在唸書,還
不滿十九歲,銀行存款只有7萬4861元,她如何有能力買下這間1500萬的房子?錢從哪裡來
? 依稅法規定:如果不能證明買方有購買能力,就算登記為買賣,依然要視同贈與。 請
問如何證明十九歲的陳幸妤有購買此屋的能力? 由陳水扁不光明正大的「贈與」子女房子
,而要用怪裡怪氣的「賣給女兒」來登記,不是逃避贈與稅是什麼? 至於她要交多少
贈予稅呢?依現行的課稅法,至少要交七八十萬。
說完這間陳幸妤的「怪怪的」房子之後,再說陳致中。除了前文說到陳致中那來路不
明的14萬5千股南亞科技股票之外,他還有最少值2千萬的房子。也就是陳水扁當市長時居
住的「台北市松山區精忠里16鄰民生東路4段97巷1弄6號」的隔壁「8號」。這間房子就不
是怪怪的買賣,而「贈予」──是誰贈予的?答案是:陳水扁的岳母先將一半的產權「贈
予」陳水扁的岳父,(一人分一半房子)然後兩人再一起「贈予」陳致中。 這回陳致中交
了多少贈予稅?答案是:不用交。
為什麼?因為外公與外婆分別有一年200萬的免稅額。這間2000萬的房子原本至少要交9
百萬的贈予稅,但是如果一個長輩每年可以減少2百萬,兩人一年就可以減4百萬,如果他
分為兩、三年分開「贈與」陳致中,(以84年到86年間共三年來算)就不用交半毛贈予稅
啦!
因此,這間房子的疑點不在贈予稅的問題,只能說陳水扁很聰明地節稅(嗯??總統
英明,我學會這樣閃過贈予稅了!)問題在於:陳水扁的岳父岳母買這棟房子的資金哪來
的? 這棟房子是阿扁的岳父岳母出錢買的?還是阿扁自己買了,只是為了「洗錢」,
才買在岳母名下? 其次,當時阿扁已坐擁五棟房子,為何還要岳父岳母來買房子送
他的獨生子?阿扁的岳父岳母還有其它的子女與孫子女,為何不把房子送給更親的內孫,
而要送給外孫?這不是太不合常理了嗎?
阿扁當市長不到四年,光是現金就多了4-5千萬,照這樣累積下去,他在80歲那年,
絕對比80歲時的李登輝有錢多啦!
好一個清廉打擊黑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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