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轉公約草案討論
※ 引述《applemonster (鄉民編號9527)》之銘言:
: 我知道提這個好像為時已晚
: 今天幹訓結尾的時候 有注意聽公約內容
: 請問公約內容討論時有討論到檢討會的部分嗎?
: 檢討會是不是要強制舉行?
: 另外 北轉活動實際帳目內容是否要公佈及說明?
: 活動建議與改善建議?
: 我認為檢討會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 畢竟活動不是辦完就算了
: 把缺點與心得交付給下一屆主辦的人也是非常重要
嗯嗯,非常謝謝學長的建議
關於您的問題我想在「執行辦法」中的 二、傳承 與 三、經費 中可以得到解決。
首先可以從「經費」一節看,在辦活動前各社團若已簽署由主辦單位依「北轉活動經費
企畫格式書」所擬的預算案及經費使用、盈餘分配辦法,即表示已經同意主辦單位對於
盈虧的分配。從這裡倒過來看,各社團要知道主辦單位是否真正有依契約分配盈虧當然
是主辦有提供結算報告出來囉。所以其實在這部份很簡單,即主辦與參與社團兩方對於
經費使用是建立在訂定並遵守契約上的。
所以關於您所提的「北轉活動實際帳目內容是否要公佈及說明」這部份,就是在契約內
容裡去尋找的了。(當然主辦單位可以提出一個不公開帳目的契約,但這契約大家想不
想簽又是另一回事了)。
而您提的「檢討會」部分,的確在條文中沒有明確訂立,但這可由 二、傳承 的部份
作些彌補。我們利用北轉會員版及其版主,好好搜集並提供有需要者參考前人留下的所有
活動檔案,相信這在一定層度上能給未來要接辦活動的人做參考的。而由 三、經費 部
份的條文來看,公布結算書的同時也近乎是召開活動檢討會了。另外相信各活動的主辦在
辦完後至少會有內部的檢討,這檢討當然也會在「北轉活動資料庫」中囉:D
哈,有點累,希望沒有回的很糟,只是想表示在「執行辦法」中隱約或間接的都是有觸及
學長您提的問題,當然也許會認為這樣的方式不是很積極主動,當然在未來也是有機會改
變,但至少在現在,「執行辦法」是北轉聯中一個最基本的共識,大家就在這共識下好好
玩樂茁壯吧XD
(當然轉胞們在一次次的經驗累積下會有更妥善的想法,為了更好的未來,當然要提出來
討論一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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