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Lenovo P50 簡易的心得
---------------------
開頭:
因為做物理研究需要用,
我老闆跟我說,預算$ 5000 USD 自己去選台喜歡的筆電來用。
囧,這個要求我這輩子沒看過。
----------------------
Part1 選筆電:
好不容易等到 Apple Macbook Pro 發表了。
雖然很想買一陣子了,但!!!!!!
因為我都用 virtual machine 開 Linux來寫程式的。
function key 變成了touch bar 這樣寫程式會很麻煩阿 囧
還有雖然筆電不用花自己的錢,但是軟體之類的可是得自己花錢去買。
沒有USB孔也很麻煩。
No No No,只好忍痛不考慮了。
windows系列:
目標是15吋的筆電,最好是workstation取向的,不要太薄。
因為我個人喜歡霧面,非觸控的。
希望解析度不要太高,不然字會變的很小,所以只到1920x1080就很滿意了。
選擇A
Dell xps 15
特色:鍵盤比較窄,比較像是14吋的機身,而且薄。
淘汰原因:
並沒能很自由地特製化。
我選了$1399.9 的 (i7-6700HQ) 為機底去特製化,
Ram 居然固定的,只能8G,
硬碟也是固定的, 256GB PCIe SSD
選擇B
HP Mobile WorkStation -- 15吋系列
淘汰原因:
同等級的配備價格貴超多
64GB的Ram (4 x 16BG 2133 ECC DDR4)居然要 +$ 1300 USD
1TB Z Turbo Drive PCIe SSD 要 + 799 USD
選擇C
Toshiba A50 or Z50 系列
淘汰原因:因為本身已經有了 R940,所以想換換不同的。
同時 記憶體最大只能到32GB, SSD也只有到 512 GB。
part2最後的選擇: Lenova P50 -- 客製的
主要的選擇原因是客製化的選項很多,有頂級的配備可以選。
規格如下
CPU: Xeon E3-1505
螢幕: 15.6 FHD ( 1920x1080 ) IPS Non-Touch
記憶體: 64GB(16x4) DDR4 2133MHz ECC SoDIMM
顯卡: NVIDIA Quadro M2000M 4GB
硬碟: 1TB SSD PCIe-NVMe
還加了 color sensor, 讀卡機,fingerprint reader 等等。
最後以$3000 美金左右解決。
http://imgur.com/a/Tah8J
P50 兩天來的使用心得:
規格是很好用起來非常的快,但使用者經驗上跟規格並不是決然是平行的。
首先,鍵盤的layout我還在努力習慣中。
它的Fn key 與 ctrl key 位置跟我之前的筆電剛好相反,
會照成shift + ctrl 的組合非常難按。
http://imgur.com/VME2D0R
還有它的 home, end, page up, page down 是分開的,
我也還在適應中,因為之前的筆電是設計在最右側,我覺得這樣是比較好控制。
還有下側touchpad的右鍵會有 double trigger的麻煩,也就是按一下,
它可能會變成兩下或以上,所以有 double click的風險。
這大概是硬體上的不良,可以去修。
touchpad 的位置不是在正中間,有些人可能會看不順眼。
touchpad支援 multi touch gesture。
硬碟在跑的指示燈在螢幕下方,我覺得很礙眼,所以自己弄了個黑色膠帶蓋住了。
P50沒有super drive,不能讀/燒錄DVD, CD,
雖然說現在很多筆電也不附光碟機了,
電源線的孔在後方,而且是90度的插入角度,會照成有些空間上的問題。
麥克風與錄音的孔是合併成一個的,這點還滿好用的。
收音的孔跟webcam在附近的,音質非常不好。
speaker 還不錯,有 dobly。
還有蓋子上會有手的油斑,不是很容易處理。
重量 2.5kg,倒是我覺得沒有很重。 電池相當夠力的 。
http://imgur.com/v3c92iP
--
這是圖文版本:
http://xination.pixnet.net/blog/post/318256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19.213.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shopping/M.1484609917.A.C7E.html
推
01/17 07:53, , 1F
01/17 07:53, 1F
→
01/17 07:54, , 2F
01/17 07:54, 2F
推
01/17 08:09, , 3F
01/17 08:09, 3F
推
01/17 08:22, , 4F
01/17 08:22, 4F
推
01/17 08:31, , 5F
01/17 08:31, 5F
推
01/17 08:43, , 6F
01/17 08:43, 6F
推
01/17 09:09, , 7F
01/17 09:09, 7F
推
01/17 09:14, , 8F
01/17 09:14, 8F
推
01/17 09:45, , 9F
01/17 09:45, 9F
推
01/17 10:58, , 10F
01/17 10:58, 10F
推
01/17 11:11, , 11F
01/17 11:11, 11F
推
01/17 11:20, , 12F
01/17 11:20, 12F
推
01/17 11:59, , 13F
01/17 11:59, 13F
推
01/17 14:27, , 14F
01/17 14:27, 14F
推
01/17 15:03, , 15F
01/17 15:03, 15F
→
01/17 15:04, , 16F
01/17 15:04, 16F
推
01/17 18:53, , 17F
01/17 18:53, 17F
推
01/17 19:05, , 18F
01/17 19:05, 18F
→
01/17 22:36, , 19F
01/17 22:36, 19F
推
01/18 08:46, , 20F
01/18 08:46, 20F
推
01/18 12:46, , 21F
01/18 12:46, 21F
→
01/18 23:58, , 22F
01/18 23:58, 22F
推
08/06 16:59, , 23F
08/06 16:59, 2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