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草案] 康復痊癒文是否開放,請提供意見

看板nCovPicket作者 (Swat-大師模式)時間2年前 (2022/01/29 20:39), 2年前編輯推噓18(1809)
留言27則, 18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nCoV2019 看板 #1XzJJZg2 ] 作者: swattw (Swat-大師模式) 看板: nCoV2019 標題: [公告] 康復痊癒文是否開放,請提供意見 時間: Sat Jan 29 20:36:48 2022 主旨:開放康復/痊癒文分類供板友分享,請提供意見事。 說明:經討論後,認有必要開放此分類供板友分享「各國」處理患者之處置等。 草案預計如下: 1. 增訂板規第3條第1項第7款:七、 感染武漢肺炎後痊癒之身體狀況與心得。 2. 增訂第4條第3項第6款:六、[康復]:第三條第一項第七款之文章,並應於標題註明國 別。 3. 增訂板規第8條第3項、第4項 第3項 [康復]文章應有下列內容:  一、確診時間:請填寫收到通知確診之日期。  二、確診地點:除台灣免填外,應加填該國第一級行政區劃。  三、是否有完整施打疫苗:應填寫施打疫苗之廠牌名稱、地點及最後一劑日期。  四、是否有施打追加劑:應填寫施打疫苗之廠牌名稱、地點及最後一劑日期。 五、感染之變異種:請填寫感染之變異種,若不知道請寫不知道。 六、權責衛生機關處置方式:請填寫權責機關之處置方式,包含但不限於:隔離、給藥 。 七、症狀:自由填寫發生之症狀。 八、痊癒判斷方式:請填寫權責機關判斷痊癒之方式。  九、發文聲明。 第4項 [康復]文章不得刪除前項第九款之發文聲明。 4. 修正板規第11條第5款:五、疫苗或康復文章填寫不實,經該管機關裁罰。 5. 修正板規第13條第2項: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二項或第四項者,原文得退回, 處水桶三十日以上。 6. [康復]文預設格式如下: 確診時間:應精確至小時 確診:應填寫至該國第一級行政區名稱 是否有完整施打疫苗?若是,廠牌及最後一劑施打時間: 是否有施打追加劑?若是,廠牌及最後一劑施打時間: 感染之變異種:無則免填 權責衛生機關處置方式:此處可以填,要你在家隔離、集中隔離、負壓病房等 症狀:請自由填寫發生各種症狀之時間 痊癒判斷方式:如隔離十天即可,或是PCR CT值等 其他心得: ※以下不得刪除※ 本文僅供個人康復分享,並不能作為醫療專業上之判斷,亦不作為推薦/推銷醫療之用, 若有相關問題,應洽詢專業醫師判斷。 我聲明上述資料均為真實,若有不實,可能違反醫療法、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 醫療法 第 84 條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第 104 條 違反第八十四條規定為醫療廣告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醫師法 第 28 條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但書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 第 9 條 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防治措施之相關訊息 ,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 立即更正。 第 64-1 條 違反第 9 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 _ _ψcito ╱_╲ =╦= ╲_ / \ / \/ -┼- ╲|⊙⊙||. ╲_ /\\_/\ \_/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2.217.213.71 (荷蘭)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oV2019/M.1643459811.A.A82.html

01/29 20:37, 2年前 , 1F
請於檢舉板提供意見。
01/29 20:37, 1F
※ 編輯: swattw (82.217.213.71 荷蘭), 01/29/2022 20:39:0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wattw (82.217.213.71 荷蘭), 01/29/2022 20:39:13

01/29 20:48, 2年前 , 2F
經討論後?請問板主是跟誰討論後?
01/29 20:48, 2F

01/29 20:55, 2年前 , 3F
6.第二項只寫「確診」,是否漏了「地點」?
01/29 20:55, 3F

01/29 21:15, 2年前 , 4F
早該開放了但是台灣確診者太少了在國外確診也應該要
01/29 21:15, 4F

01/29 21:15, 2年前 , 5F
開放
01/29 21:15, 5F

01/29 21:18, 2年前 , 6F
仔細看條文原來國外確診也有開放
01/29 21:18, 6F

01/29 21:20, 2年前 , 7F
建議應該要詳列第一劑和第二劑的施打日期和疫苗廠牌
01/29 21:20, 7F

01/29 21:25, 2年前 , 8F
第三點部分,最後一劑 → 第一劑、第二劑 才對吧...
01/29 21:25, 8F

01/29 21:32, 2年前 , 9F
JJ只有一劑,參考歐盟的做法是這樣寫。
01/29 21:32, 9F

01/29 21:32, 2年前 , 10F
覺得詳列所有劑次或是總劑次+最後一劑比較好
01/29 21:32, 10F

01/29 21:32, 2年前 , 11F
我覺得自由填寫要不要寫兩劑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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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1:33, 2年前 , 12F
我覺得還是詳列每一劑的日期比較好,因為有的人每劑
01/29 21:33, 12F

01/29 21:34, 2年前 , 13F
間隔拉很遠
01/29 21:34, 13F

01/29 21:35, 2年前 , 14F
01/29 21:35, 14F

01/29 21:57, 2年前 , 15F
像我是打完流感疫苗後三週後才打BNT第一劑
01/29 21:57, 15F

01/30 07:15, 2年前 , 16F
贊成新增 康復文 上次想寫確診文 分類只能選“疫苗”
01/30 07:15, 16F

01/30 07:56, 2年前 , 17F
我想了一下,對於兩劑間隔等,改採文章中建議而不強制。
01/30 07:56, 17F

01/30 08:32, 2年前 , 18F
贊成
01/30 08:32, 18F

01/30 09:42, 2年前 , 19F
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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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09:50, 2年前 , 20F
贊成
01/30 09:50, 20F

01/30 10:05, 2年前 , 21F
想知道染疫之後,是否會有後遺症,所以贊成
01/30 10:05, 21F

01/30 10:34, 2年前 , 22F
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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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1:50, 2年前 , 23F
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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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2:07, 2年前 , 24F
若後遺症一輩子 很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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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2:11, 2年前 , 25F
不贊成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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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2:32, 2年前 , 26F
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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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7:10, 2年前 , 27F
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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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53, 2年前 , 28F
贊成,不然整天有人拿那種1/4腦霧來亂
01/30 20:53, 28F
文章代碼(AID): #1XzJLoZ4 (nCov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