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移工居檢後強制採檢 追加自主管理1人1室 | 生活 | 重點新聞
完整標題:產業移工居檢後強制採檢 追加自主管理1人1室
發稿單位:中央社
發稿時間:2020/12/09
撰 稿 者:記者陳偉婷、吳欣紜/台北報導
原文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2090171.aspx
最新更新:2020/12/09 15:12
產業移工居檢後強制採檢 追加自主管理1人1室 | 生活 | 重點新聞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吳欣紜台北9日電)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強化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措施,產業類居家檢疫移工10日起都要採檢,雇主或仲介要登錄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點,盡量1人1室。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在記者會表示,移工完成14天集中檢疫及居家檢疫期滿,應進行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為掌握移工於自主健康管理行蹤及落實移工生活照顧,雇主及仲介公司應自公告之日起,配合下列措施。
雇主或仲介公司應於移工入境登錄檢疫作業時,同時於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登錄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點(如雇主工作地、仲介公司安置處所等),以利掌握移工行蹤及地方政府進行實地關懷。且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盡量1人1室。如有困難者,應保持1.5公尺距離,佩戴口罩、落實消毒作業。
陳時中表示,越南、泰國產業類移工入境應居家檢疫14天,自10日起,居家檢疫移工於完成檢疫程序後,應於次日前往指定醫院辦理採檢作業,其採檢費用由指揮中心負擔,至於交通接送部分,則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自行安排。如對上述措施有相關疑問,可洽詢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指揮中心表示,基於國內防疫安全,雇主或仲介公司如有未依新措施辦理通報、或有通報不實、或有居住環境未符合規範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第37條規定,依同法第70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至1萬5000元罰鍰。
此外,仲介公司因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未善盡受任事務,致勞工權益受損,將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5款及第67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表示,移工完成集中檢疫後,依規定應辦理健康檢查,如移工於假日完成集中檢疫無法辦理健康檢查,雇主如有需要協助延長安置移工1至2天,得於每星期二下午5時30分前向勞動部(03-3989002)提出申請延長安置服務,延長安置費用將由指揮中心負擔。
此外,上述協助安置措施,非屬法定集中檢疫,移工不得申領防疫補償,且移工應遵守集中檢疫場所相關規範。(編輯:張雅淨)1091209
天佑台灣!
天佑世界!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G-M4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95.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oV2019/M.1607510788.A.483.html
推
12/09 18:53,
3年前
, 1F
12/09 18:53, 1F
→
12/09 19:19,
3年前
, 2F
12/09 19:19, 2F
→
12/09 19:20,
3年前
, 3F
12/09 19:20, 3F
推
12/09 19:21,
3年前
, 4F
12/09 19:21, 4F
推
12/09 19:48,
3年前
, 5F
12/09 19:48, 5F
→
12/09 19:48,
3年前
, 6F
12/09 19:48, 6F
→
12/09 19:48,
3年前
, 7F
12/09 19:48, 7F
推
12/09 19:50,
3年前
, 8F
12/09 19:50, 8F
→
12/09 19:50,
3年前
, 9F
12/09 19:50, 9F
推
12/09 20:07,
3年前
, 10F
12/09 20:07, 10F
→
12/09 20:08,
3年前
, 11F
12/09 20:08, 11F
→
12/09 20:08,
3年前
, 12F
12/09 20:08, 12F
推
12/09 21:47,
3年前
, 13F
12/09 21:47, 13F
推
12/10 01:12,
3年前
, 14F
12/10 01:12, 1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