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為什麼只愛一個人?
※ 引述《fishb (fishb)》之銘言:
: 一個時間只能愛一個人是誰規定的?
: 人生那麼長 會讓我們改變的事情那麼多
: 為什麼同樣是愛 確卻因時間前後 我們要被教導晚來的是"偷"與"不忠"
: 並給與妖魔化的標籤
我非常同意
一個時間可以同時愛上數個人
這個沒有什麼 誰對誰錯
對元配的愛 也會消逝
那就是不愛了
也沒有什麼對與錯
只是...
在第二份愛情開始的時候
是否是誠實地面對 元配與自己的感情?
是坦白且坦承地交往?
抑或是在 瞞著先到者 的情況下開始的呢?
有欺瞞 欺騙
才有所謂 "偷" 和 "不忠" 的問題
才是真正被社會撻伐的部份
很多第二者 是在原本該負擔 家中責任的時候
在原本該照顧子女的時候
拋下責任給元配承擔 跑去與第三者約會 縱情於享樂之中
這個偷來的時間 是有另一半在幫忙你承擔 你的責任
愛情沒有先來後到
但責任有 是否已經解除 的問題?
有些責任 好比照顧子女 甚至是一輩子無法解除的
用偷來的時間 用欺騙 來用另外一半對家庭的付出 成就自己後來的一段感情
怎不被大家撻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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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愛情沒有對錯
請在一剛開始的時候
就對元配坦白吧
第二者老實跟元配說 我不愛你了 我想要和XXX在一起
第三者也老實跟元配說
"雖然你先認識他 但是 我現在要跟你競爭他了"
"雖然你們有了孩子 但是愛情沒有先來後到 我會努力爭取跟他組織另外一個家庭
而不是一切偷偷摸摸來
那樣的第二與第三者倒也值得敬佩
畢竟元配也有選擇與知情的權利
在剝奪元配知情與選擇權利的同時
還要說自己怎樣 無辜 無罪.....
真的會令旁人看不下去
: 所謂"被劈腿的人"傷心難過 我承認會難過
: 但這個社會充斥的文學歌曲戲劇新聞輿論都把傷心難過過度放大
: 陶晶瑩和台北達爾文的說法我都沒意見
: 都是個人選擇要過甚麼樣的生活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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