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想請問保險公司若倒閉

看板money作者 (戰相思)時間15年前 (2009/04/20 01:22),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ebeyaya (不斷嘗試..伊比鴨鴨)》之銘言: : 最近景氣不好 很多人把錢存銀行 結果銀行倒閉 就血本無歸 : 最近想保險 不是存銀行喔 : 可是又怕保險公司如果倒閉 那怎抹辦 畢竟保險一簽約就是20年 : (20年期的保單) : 這樣法律會保護保險人嗎 : 可以全額拿回嗎 : 因為聽說 是保險公司的股東才會受波及 損傷 : 保戶是有保障的 : 大家可以回答我這問題 : 安居樂業的小老百姓 目前把錢存在銀行,只要存款機構有參加中央存保,到目前為止 即便銀行經營不善,存款都可以無上限得到保障..... 保險公司如果經營不善,要看是什麼樣的情況 如果是遭同業收購,原則上,保戶權益大多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就像去年以來的ING安泰人壽及保誠人壽將大多數保單賣給中壽 如果沒有同業購併,在經營不善的情況下被政府接管,或是宣布倒閉 那麼保戶的保單權益就會受到影響 目前各家保險公司都要從定期繳交保險安定基金 保險安定基金的作用就是在保險公司倒閉的情況下作墊付 但是,原則上,只要動用到保險安定基金 表示保戶的保費一定會有損害....(至少打九折,有最高三百萬上限) 給付原則如下: (一)身故、殘廢、滿期、重大疾病(含確定罹患、提前給付等)保險金: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每一保險事故;或每一被保險人之所有滿期契 約(含主附約),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九十,最高以新台幣三百 萬元為限。 (二)年金(含壽險之生存給付部分):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所有契約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九十,每年最 高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限。 (三)醫療給付(包含各項主附約之醫療給付):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每一保險事故之墊付,每年最高以新台幣三 十萬元為限。 (四)解約金給付: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二十,最高以新台幣 一百萬元為限。 (五)未滿期保險費: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四十。 (六)紅利給付: 以每一被保險人計,為得請求金額之百分之九十,最高以十萬元為限。 所以長遠來說,選擇財務健全,永續經營之保險公司也相當重要! 市面上有若干保險公司,長期資本適足率不符合標準,增資也一直不成功.... 在市面上卻還持續推出高利率保單或較其他保險公司明顯內容為佳之保單 乍看之下是很吸引人,但是這類財務不健全的公司都走這類惡性循環 財務不佳-->推出高利率保單/給較高佣金-->收入保費再積極投資 -->投資虧損-->財務再惡化-->再推出高利率保單吸收保費....... 除非您的風險承受度很高或是金額不大,不然還是找財務健全之保險公司較有保障.... -- 原來那些一直沒實現的 叫現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3

04/20 01:29, , 1F
請問哪些保險公司是這樣的?
04/20 01:29, 1F

04/20 01:34, , 2F
這個,就不方便在這邊說了,免得多惹是非....
04/20 01:34, 2F
文章代碼(AID): #19wrtpfl (money)
文章代碼(AID): #19wrtpfl (money)